德國醫療保險制度改革要點
2003年4月10日廣告
以下是這一方案的要點:
額外付款:
今後,不需醫生開處方的藥品一律由病人負擔全部費用,國家不再幹預某些藥品的價格。如果昂貴藥物可以使用便宜藥物替代而病人堅持購買昂貴藥物,那麼必須由病人承擔額外部分的費用。這一步驟將給保險公司節省60億歐元的資金。
此外,每看一次醫生,將付掛號費15歐元,兒童和慢性病患者除外。事故以及預防性措施也不再其列。
還有,看牙醫將交付更高的額外費用。這後兩項措施又將節省45億歐元。
保險公司的額外服務
所謂保險公司的額外服務包括婦女產假津貼、避孕措施、人工受精、人工流產等等。這些措施產生的費用今後不再由醫療保險公司承擔,而是通過稅收體系。保險公司在這方面將節省45億歐元。但德國衞生部長施密特同財政部長埃歇爾之間還就這筆資金的規模存有爭議。
病假補貼
至今為止,因病失去勞動能力的人可以繼續領取6個星期薪水,此後是領取18個月的病假補貼,而病假補貼的保險金額是由投保人同僱主分攤的。呂盧普的改革計劃將免去僱主的保險金部分。也就是說,領取病假補貼的人今後必須自己為此保險。病假補貼這一制度還將繼續留在健康保險體系內。
法定醫療保險公司的資金來源
這是整個福利體制改革中難度最大的問題。呂盧普委員會對此也未能做出一個令大多數委員認可的方案。目前,法律醫療保險實施的是按薪水多少交納保險金額的制度。呂盧普本人希望對每個投保人實施一種固定保險金額的制度,但這將帶來數十億歐元的虧空。由於稅收撥款的規模太大,這項建議沒有得到聯邦政府的支持。呂盧普委員會向政府做出保證,將於今年5月再次提交有關法定醫療保險公司的資金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