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座評論:難民待遇取決於當局效率,這公平嗎?
2018年4月17日(德國之聲中文網)盧森堡法官的決定是為了公平起見。事關一位沒有家人陪伴、從厄利垂亞来到荷蘭的17歲少女。她在荷蘭提出了避難申請。但當申請獲批時,她已年滿18歲,荷蘭當局因此拒絕了她提出的將父母和姊妹接到歐洲來的請求。當局的理由是,這樣的權利只適用於非成年人,而她現已成年。
權利取決於當局的工作效率?
這位年輕女性卻不接受這樣的結果,並求助於一家海牙法庭,後者將該案提交歐洲法院。歐洲法院的裁決是:當局不對!這樣的決定不僅有悖於法律的確定性,也不符合平等、即公平原則。否則,家庭團聚的權利將取決於當局的辦事效率。比如,兩名同時提出申請、年齡相同的難民將會因為當局辦事的速度受到不同對待。
這些都是可以讓人理解的理性的理由。德國也必須按照此裁決調整相關規定。截至目前,德國只允許未成年的難民將自己的父母和兄弟姊妹接到德國。現在,一些年輕難民和他們的家庭將從該裁決中獲益。
但是,歐洲法院的裁決其實只能讓人們抱有更多幻想,以為公平的難民政策會成為可能。冷靜地看看現實就會知道,只有那些付得起錢給蛇頭的人才能獲得避難,這公平嗎?一位在家鄉沒有任何前途,生活在貧民窟的年輕人不能留在歐洲,而一位同樣年齡的來自喀布爾的青年卻可以,這公平嗎?一位年輕厄利垂亞女子的家庭能獲得簽證,只因為他們及時將女兒送了出去,而另一個有著同齡孩子的家庭卻不能,只因為孩子在某地耽誤了幾周,這公平嗎?這就是難民政策的尷尬,事實是,這是無法解決的問題。
人性的裁決產生新的不公
歐洲法院很不容易,在這個案子中,它做出了有利於公平的決定。這是人性的,可以理解的,和任何一個有利於難民的決定一樣。但是,法官們又因此帶來了新的不公平。他們沒有依法做出決定。法律規定,未成年人可以把父母和兄弟姊妹接來,因為他們還沒成年。但如果他們已成年,就因該和其他同齡難民一樣,即和成年人一樣受到同等對待。
作者:Alexander Hane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