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閣通過德國鐵路局部私有化決定
2007年7月24日鐵路私有化的法律在柏林得到內閣成員的一致通過。聯邦交通部長蒂芬澤說,如果兩院通過了,第一步能在2008年內走出,籍時,將有25%或這個比例以下的股份出售給私人。這個法律草案允許最多出售49%的股份。剩餘的必須保留在聯邦手裡,因為根據德國基本法,聯邦有維護一個鐵路網的責任。
蒂芬澤部長在內閣會議後說:「這麼一來,我們肯定在第二階段鐵路改革的道路上邁出了關鍵性的一步。」根據新的法律草案,聯邦將保留對所有軌道和火車站的所有權,「鐵路網留在聯邦。任何投資者都得不到哪怕一公里的軌道。聯邦保有股份的多數。這個康采恩將連同對鐵路網和經營的權利繼續存在。」法律草案規定,全長約34000公里的鐵路網保證15年內屬於德國鐵路公司。在這期間,總部在柏林的這個康采恩肯定可以繼續對此進行經營和結算。
至於這個局部私有化是通過直接出售給私人投資者還是上市來進行,法律草案並沒有作出限制。但蒂芬澤說了,假如聯邦議院和參議院通過了,2008年底即可將有關份額上市。
然而,聯邦議院和參議院能否通過,卻是成問題的。因為各州對法律草案發出了激烈的批評。他們尤其擔心的是,私有化會導致短距離鐵路交通(地區交通)大大變弱。周二,萊法州交通部長亨得裡克.黑靈說:「特別要保證地區交通不受這些計劃牽累。我們擔心州財政越來越多地被迫為近距離交通付錢。」
鐵路私有化,與其說是為了獲得銷售款,而不如說是為了給聯邦減去每年幾十億歐元的補貼負擔。薩安州交通部長卡爾-海因茨.戴樂批評這個法律草案對銷售款的用途都沒有作出規定,「我們擔心,聯邦將擁有的由私有化計劃籌來的375億會主要投資在遠程鐵路上,而毫不考慮近程交通。」
德國之聲柏林記者貝倫德.格萊斯勒寫道:「德國鐵路約有了170歲的年齡。它早已不再那麼准時了,儘管如此,它已經紮根在了德國人的心裡。大多數公民希望鐵路完全保留在國家的手裡。」
德國交通俱樂部(VCD)認為這個內閣通過的法律草案是完全不能接受的,因為這個法律將實際上完全取消基本法規定的國家對全民利益的責任。該俱樂部要求各州代表在聯邦參議院8月2日的交通部大會上拒絕這個草案。德國工會聯盟也激烈批評這個法律草案,工會聯盟主席團成員克勞斯.馬太奇表示:「鐵路改革的核心是給軌道以更多的交通流量,然而這一點通過德國鐵路股份公司的私有化將被引導到岔道上去。」社民黨左翼的社民黨青年團主席比昂.伯寧說,他還沒有聽到鐵路公司上市的有說服力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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