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丨法度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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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一段“宁夏固原市原州区张易镇派出所工作人员殴打学生”的短视频显示,两名身穿警服的人员迎面遇到一名身穿校服的人员,其中一名穿制服的人员对该生有扇脸、脚踢、拽头等动作。
视频引发热议后,固原市公安局原州区分局11月24日通报称,11月22日15时许,张易派出所辖区群众电话报警称其孩子在学校被同校学生殴打。时任副所长王某立即带领值班人员出警。
到达现场后,该校两名三年级学生反映其被同校六年级学生马某某多次殴打。民警对现场人员信息进行登记、核实相关情况,并安抚伤者和其家属情绪。
期间,马某某自行离开现场,王某带领辅警戴某找回马某某,同时对其踢打,后将其带回班主任办公室等待家长。网传相关视频中事件即为王某、戴某找到马某某时发生。
通报称,事发后,原州区公安分局立即配合马某某家长带其到医院检查治疗,经医院CT、彩超和医生现场检查,马某某身体脸部、后腰体表有轻微软组织挫伤。
11月23日,固原市公安局党委对王某停职配合调查,并向当事人家属赔礼道歉。
针对民警执法中存在的问题,11月24日,经固原市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王某撤销行政职务处分。
至于是否存在长期的校园霸凌,11月24日,固原市原州区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通报中六年级学生殴打低年级学生的情况是偶发情况,并不存在长期的校园霸凌。
值得注意的是,官方通报前,不少评论均在批评警方,但官方通报后,舆论几乎“两级反转”。两种“正义”,为何对打?
“以法度之”评论指出,警方需经过调查核实才能认定是否存在校园霸凌,虽然当地教育局否认存在长期校园霸凌,但现实情况究竟如何仍难以定论。此事中,道德评价不能取代法律评价,警察不能绕过法律动用私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