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遭加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
2021年12月28日廣告
(德國之聲中文網) 香港檢察官周二(12月28日)加控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刑事罪行條例第9及10條「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此前他已經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和黎智英受到同樣指控的還包括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執行總編輯林文宗等7人,以及集團旗下 3 間公司。
他們被指控在2019年4月到2021年6月24日期間共謀印刷、出版、銷售、分發「煽動性出版物」。根據指控書,檢察官指稱這些出版物可能會「引起對香港和中國政府的仇恨或蔑視,或激起不滿情緒」。
黎智英等人的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24日,3間公司則押後至2月10日處理,所有被告無保釋申請,必須繼續還押。
香港《蘋果日報》遭到在6月遭到當局以國家安全為由突擊檢查、黎智英與數名員工遭到逮捕。資產遭凍結後,香港《蘋果日報》隨後結束營運。
香港在2020年6月頒布《香港國安法》後,黎智英是被指控的最知名人士之一。該法對恐怖主義、與外國勢力勾結、顛覆和分裂行為進行懲罰,並可能判處終身監禁。
黎智英的多次逮捕和起訴引起了西方政府和國際人權組織的批評,他們說該法被用來監禁數十名支持民主的運動者,壓制異議和包括新聞在內的自由。但香港和中國當局稱,在2019年長期的民主抗議活動之後,《香港國安法》讓香港恢復平穩。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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