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安局長辭職風波
2003年7月17日廣告
劉淑儀是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關鍵性人物。董建華在聲明中說,劉淑儀於6月25日提交了辭呈,也就是在50萬香港市民舉行反對國安條例立法的7.1大遊行之前;劉淑儀稱辭職是出於個人原因。
董建華說,他經過慎重考慮後,決定尊重劉淑儀的願望,接受其辭呈。
由於堅決主張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拒絕對這項所謂的國家安全條例進行修改或討論,劉淑儀受到來自公眾的強大壓力。許多人強烈要求她下台。
七月一日香港市民的大規模抗議活動大大動搖了北京支持下的董建華政府,迫使其推遲國安條例立法。不僅如此,7月9日,又有5萬香港人在原定國安條例二讀的這一天再次走上街頭,要求特區政府徹底放棄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上周日,15000名港人還在港府大樓前舉行示威,要求進行民選和普選。
按照1997年香港回歸中國時制定的基本法,香港有義務通過一項安全法。國安條例立法的反對者則擔心港民的人權和自由因此受到限制。基本法還規定,2007年前香港不能直選特區首腦。
劉淑儀在一份聲明中稱,她對國安條例立法沒有如期進行感到遺憾,但她相信,她的繼任會完成這項任務。劉淑儀還說:「在起草時,我們盡力在保護國家安全和保證香港人民自由權利之間找到平衡。」她深信,經過港府多次修改後的國家安全條例能夠實現這一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