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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都有哪些內容?

達揚
2019年11月28日

美國總統川普签署《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後,中國方面和香港政府均表示「堅決反對」和「極度遺憾」。那麼這份法案究竟有哪些核心內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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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A | Das Kapitol in Washington
美國眾議院周二一致通過了《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dpa/Bildfunk/epa/J. L. Scalzo

(德國之聲中文網)新簽署德《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要求美國國務院每年向國會提交報告,以研判香港自治地位是否仍滿足1992年《香港政策法》的規定,並據此考慮香港是否應繼續享有特殊待遇。法案中稱,美國國務卿每年提交國會的報告中還應包括,"中國政府的行為是否同其在《香港基本法》和《中英聯合聲明》中的承諾相抵觸,並使香港的自治地位受到削弱。""支持香港人民基於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1966年《聯合國公民及政治權利公約》、1948年《聯合國人權宣言》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所表達出的民主願望。"

在簽證政策方面,法案認為對於"為了推動選舉進程、捍衛國際公認人權、捍衛司法獨立和法治精神,而參與非暴力抗議活動,而遭到逮捕、拘留和其他形式政府打壓的人士",不應因此拒絕其赴美簽證。

法案要求美國總統在該法生效後120天內,提交香港打壓新聞出版等基本自由和人權以及將相關人士引渡至中國大陸、拘留和審判的責任人名單。並依法凍結這些責任人在美財產,並拒絕他們入境美國。

此外,法案還要求美國加強對在港美國公民和企業的保護。

《香港人權和民主法案》被普遍看作是1992年《香港政策法》的加強版。《香港政策法》並不具備懲罰機制,即使美國認為香港失去了自治地位,也只能依據《香港政策法》取消針對香港的特殊待遇。而實行《香港人權和民主法案》後,美國將獲得實施制裁的法律依據,比如對踐踏香港自治地位、人權和民主的相關人士美方可以採取凍結其在美財產和禁止入境等制裁措施。

Nancy Pelosi Sprecherin US Repräsentantenhaus
除《香港人權和民主法案》外,美國國會還在推動另外兩項同中國有關的人權議案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NurPhoto/A. Samperio

相較於較早前的版本,《香港人權和民主法案》中制裁對象涉及面更廣,而對參與示威活動的香港人則在申請簽證予以更多便利。

除《香港人權和民主法案》外,美國國會今年以來還在推動另外兩項同中國有關的人權議案。今年9月11日,美國參議院通過了由民主黨和共和黨代表共同提交的《維吾爾人權政策法案》(Uyghur Human Rights Policy Act)。法案包括對參與新疆"再教育營"建設的企業予以制裁等內容。此外,旨在捍衛藏人宗教自由權利的《加強西藏政策法案》也於今年七月由民主黨人提交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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