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當人大代表就和諧了?
2008年1月14日廣告
《人民日報》2008年1月14日的《農民工紛紛成人大代表耐人尋味》報導中說,「對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而言,農民工紛紛當選人大代表,堪稱是一樁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標誌性事件」。似乎,農民工當了人大代表,中國社會就更和諧了。
農民工當上人大代表怎麼就成了里程碑?難道中共建政近六十年,農民工當選人大代表竟然還是個里程碑事件?1949年時不就宣佈「中國人民從此站起來了」嗎?怎麼到現在農民工當人大代表還是個新鮮事?何為農民工,農民工不就是轉變為工人的農民嗎?而中共為自己定義的歷史的和現時的合法性基礎無非就是代表了這兩大主要社會階層的利益嗎?
中國的黨報把農民工當上人大代表看成是中國擴大民主的訊號,這本身就說明了中共目前在尋求合法性理論基礎上的矛盾和困境。
按照傳統的正統的官方儀式形態以及支持這一意識形態的理論,農民工兼具農民和工人的身份,他們本應是具有了雙重「國家主人翁」的資格,他們當選人大代表本來是順理成章的事情。
然而就像「和諧社會」並不是對中國現狀的恰當描述,「人民當家作主」也只是寫在官樣文章中的空洞政治口號,在中國真正作主的是並非來自於人民授權的政治權力和所謂的「既得利益集團」,這些既得利益集團「得利」的主要方式恰恰就是憑借政治特權對社會財富的掠奪。理論的不現實,現實的不合理論,這便是「中國式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尷尬。
「改革開放」的三十年,也是工農階層從紙面上的主人翁到事實上的政治權利被邊緣化的過程。正是這種事實上的工農階層在制定政治與社會游戲規則上的失聲現象,才會使得「農民工」當選人大代表有了歷史進步的意義。
「人民日報」說農民工人大代表是「頗耐人尋味的新跡象」,此話不幸言中的是這樣一個事實:中國農民和工人以及兼有二者身份的農民工即使連為政治作秀鼓掌的資格都被忽視了太久。 如何「推進中國式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實際上是一個偽命題,因為「民主」二字前面的「中國式」和「社會主義」的雙重限定,無疑相當於是一個對民主的雙重語言強暴。
真正的民主社會不會是一個和諧社會,而最多是一個不和諧的利益能夠通過有序的、透明的利益表述與利益分配渠道達成共識的社會,也就是說和諧並不是一個民主社會的理想,民主社會能做的相對於其它政治制度更好的,無非是社會利益的衝突能夠得到相對於任何其它制度更為公正的規範。
說農民工當上人大代表在中共官方理論上來看意味著停滯甚至是倒退,並不妨礙承認這是一種「有聊勝於無」的社會進步。實際上,在中共用不允許被質疑的「三個代表」來支撐一黨執政的合法性的今天,有限的、基層的、小眾的、小社會生態子系統的「准民主」已經是難能可貴。但願農民工人大代表在鼓掌的同時,至少能夠在人民代表大會機制中為農民工的權益作出一定的表達,雖然人民代表大會絕對不是一個人民能夠代表自己的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