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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了暫住證,來了居住證

雨涵2015年2月16日

中國計劃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的改革,取消暫住證制度,實施居住證制度。但在大城市漂泊的打工一族仍然無法立刻擺脫「二等公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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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kerchen in Asien (Bildergalerie)
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dpa

(德國之聲中文網) 日前,公安部發布消息,《關於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及相關改革方案已經由中央審議通過,即將印發實施。其中一個備受關注的內容就是取消暫住證制度,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

暫住證制度在中國實行已經有數十年的歷史,是北京、上海等大城市限制外來人口落戶的一個主要手段。持有暫住證的外來人口沒有本地戶口,就不能購買價格相對優惠的出售式國宅,買車也不能直接參加"搖號",子女上學受到限制,連辦理結婚登記、申請護照等手續都需要回到戶籍所在地,造成了諸多生活上的不便和權利上的不平等。

律師程海在接受德國之聲採訪時表示,中國唯一生效的戶口方面的法律就是全國人大通過的《戶口登記條例》,根據其規定,居民在移居到其他地區時必須要遷移戶口。而暫住證則是不給與遷移戶口,另外創設的一個非法的東西。2008年,他曾向北京市昌平區法院遞交訴狀,要求法院依法撤銷昌平區公安分局為其辦理的暫住證。隨後他又向北京市東城區法院遞交訴狀,將北京市公安局列為被告,請求確認其製作《北京市暫住證》文本的具體行政行為違法。這一舉動當時受到了中國媒體的關注。

如今暫住證即將成為過去,那是否意味著所有原先持有暫住證的外來移民都能立刻取得戶口呢?根據2014年國務院頒發的《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未來將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目前上海、廣州、深圳等地已經相繼實行"積分落戶"制度。程海律師認為,這一舉措無非是拿一個非法的東西去替代另一個非法的東西而已: "居住證也是違法的。根據中國法律的規定,公民在中國境內任何地方都有自由選擇居住的權利。國務院這樣做相當於設置了一個限制自由居住權利的證書,這沒有經過全國人大的授權,也違反了《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是違法的。但它比暫住證要好一點,因為它設置了積分制度,在居住一定年限之後可以轉為正式戶口。"

程海律師認為,一些大城市的地方政府,通過暫住證或者是居住證來限制外來移民的權利是不公平的。"一個到北京來生活工作的人,他首先是一個納稅人,他已經為北京創造了財政收入,應該平等地享受作為公民的權利",他認為,依照法律,戶口本身只是反映公民身份的訊息,並不應該和任何利益掛鉤。

2月15日,搜狐發表專欄作者王石川的評論文章《取消暫住證的浪漫與現實》。作者對於中國人終於可以結束"在自己國家暫住"的悲哀表示肯定,但同時也提醒不易過度拔高取消暫住證的意義,畢竟取消了暫住證,還有居住證。文章寫道:"權利不是畫餅,也不能打折,按照中央部署,不斷擴大向居住證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務和便利的範圍,並提高相應標準,這也說明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仍有不短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