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威加劇因警方使用武力過火?
2014年9月29日(德國之聲中文網)香港警察驅散人群的手法,激怒不少群眾。新聞報導和網上流傳著不同警民衝突的片段,令不少人反而因此踏出家門,走到人群去。有警察及防暴警察配備長槍及盾牌,一度使用警棍、胡椒噴霧甚至催淚彈驅散人群,示威者以雨傘、雨衣、口罩及泳鏡作為防禦裝備。
有目擊者向德國之聲表示,警察不管是誰人都直接往臉上噴胡椒噴霧,"就算示威者是想問怎麼走的,他們也照噴"。多名目擊者表示,市民當時十分和平,沒有任何武器,不是舉起手就是拿著傘擋,但警察就直接搶走傘,向群眾施放胡椒噴霧。周六曾在政府總部集會的的陳思敏在接受德國之聲訪問時指,很多市民其實是看到報導,覺得十分離譜,才走出去聲援學生。
網上亦流傳著一段由市民Isaac Wong發出的錄音,指警察突然人群中放幾顆催淚彈,後來又向紅十字會急救站發射多顆催淚彈。他們退到天橋,誰知警察及防暴警察兩邊包抄,亦聽到橡膠子彈的聲音。"你們不要再叫人出來,不如叫他們留守在家,發出人道救援!"她又稱和朋友很辛苦才退到出來,"在現場像在戰場般,有死亡的感覺"。身在現場的廖進諾向德國之聲表示,當時情況很混亂,"其實大家也是跟著大隊走,哪裡放催淚彈便走到第二邊,像逃難般。但到處都是警察,根本想走也走不了。"
"警察只是執行職務"
警察突然變成全民公敵,但同時亦有人為警察抱不平。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示威者都不是省油的燈,他們都有搬水馬、搬鐵馬,衝擊警方的防線,警方都要想辦法維持,處理這些場面和捍衛他們的防線。" 身在現場的抗議者廖進諾亦表示他當時在場的確有人向警察扔水瓶,示威者亦有搶鐵馬,衝擊警方防線。陳思敏向德國之聲表示:"我想每一個場合都不一樣,很難這樣一概而論"。《太陽報》則引述執法人員消息,指有警員被示威者的雨傘戳傷手部,亦有人險遭插瞎。有警員指示威者高舉雙手,其實是用腳踢警員,期間更不時以粗口辱罵警員是"警犬"。
網上亦流傳另一片段,記錄了警察透過在示威現場向市民剖白,說"我們心裡可能有其他說話",但"警察服從上司命令,是一個很基本的要求,希望大家可以互相體諒,互相尊重"。同場亦有不少示威者鼓掌。
多方譴責警方使用暴力
國際特赦組織於27日凌晨時分發出國際新聞稿,批評警方處理爭取民主示威學生手法令人擔憂。新聞稿中指,若是和平示威,警方無必要使用武力。即使個別人士違法,亦不會影響集會的和平本質。"驅散和平示威必須是在別無他法的情況下才能使用的做法。示威人士因為純粹行使表達自由以及和平集會的權利而被捕以及拘留,有違國際法。" 新聞稿又指"警方有積極責任採取措施確保和平集會以及示威順利進行,而不是針對並打壓行使和平集會權利的人士。
教協亦於28日發表聲明強烈譴責政府暴力對待市民,並號召全港老師罷課罷教。聲明指警方向手無寸鐵的請願群眾施以暴力驅趕,動用武器傷害示威者,與民為敵,於是決定發起全港教師罷課罷教行動,具體罷課措施將盡快公佈。
香港《基本法》第27條保障了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晴報》報導引述消息指警方在周五之周六上午一共拘捕了74人,理由為"非法集結" "強行侵入政府建築物" "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及"阻差辦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