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放人」事件記者央視「認罪」
2013年10月26日(德國之聲中文網)近日,廣州媒體《新快報》頭版連發兩則重磅聲明,要求湖南警方釋放該報記者陳永洲,但10月26日中國官媒央視《朝聞天下》節目播出陳永洲"懺悔認罪"影片。他表示"為顯示自己有能耐,獲取更多的名利,受人指使收人錢財, 連續發表針對中聯重科的大量失實報導,致其聲譽嚴重受損,為此向中聯重科、廣大股民和自己的家人道歉,告誡同行'要以我為戒'"。隨後,官媒新華網發表了詳細報導。
事件的爆發點是今年5月27日,《新快報》發表了記者陳永洲《中聯重科再遭舉報財務造假,記者暗訪證實華中大區涉嫌虛假銷售》一文,而在此前後陳永洲也曾發表多篇關於中聯重科的報導。10月18日,湖南長沙警方至廣州,跨省抓捕陳永洲;10月23日,《新快報》在頭版發聲"請放人",認為長沙警方抓人理由不充分;10月24日,該報在頭版發出"再請放人",海外媒體也紛紛跟進報導。
"央視進入看守改採訪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陳永洲央視"認罪"新聞迅速在各大門戶網站上轉載,網友的質疑聲四起,呼籲央視說明 "陳永洲受誰指使,收了誰的錢財";知名網友"秀才江湖"表示關注到,就在陳永洲"認罪"消息出來之時,微博上多個重量級的官方訊息員,同一口徑發出微博,就此他認為事有蹊蹺。
作家"草軍書"認為針對這樣一個案例,官方媒體第一次報導中不見當事人律師的觀點,也沒有深挖事件經過,而是當事人主動"認罪",據此他認為央視報導的傾向性嚴重。
中國知名律師劉曉原向德國之聲表示,近期,涉嫌"淫亂罪"的新浪名博"薛蠻子"、涉嫌"非法經營罪"的雲南網路名人邊民以及陳永洲事件,都是在當事人被抓後,在央視的新聞頻道播出了犯罪嫌疑人的"認罪"影片。
劉曉原認為根據中國的相關法律,如果一個公民因涉嫌犯罪被辦案機關刑拘在看守所,除辦案人員外,是不允許外界人員會見犯罪疑嫌人,但央視為何能屢屢進入看守改採訪?"中央電視台進入看守改採訪並進行報導,我認為這個作法是沒有法律依據的。犯罪嫌疑人被抓以後,除了辦案人員,能夠會見的只有律師,即使是家屬會見也要經過嚴格的批准。與本案沒有任何關係的人員是不能會見的。我認為採訪也是一種會見。"
劉曉原也認為,不能排除看守所中的嫌疑人,在無人身自由和律師在場的情況下,被迫接受採訪,這種情況下的採訪內容通過電視播放,侵犯了犯罪嫌疑人的隱私權,而且還會給家屬帶來壓力。也不利於案件公平、公正的審理。
"《新快報》應該公開全面過程"
陳永洲"認罪"後,目前《新快報》尚未有最新聲明。北京媒體人《新京報》副總編李多鈺在其名為"01子非魚"的個人微博上表示"央視發布陳永洲認罪的新聞,並沒有解決最關心的程序正義問題。如按央視報導情節,新快報連續發表十幾篇失實報導,是嚴重新聞管理問題,記者有責任,但管理與監管責任不在記者,長沙警方繞開管理問題,直接抓記者,為今後程序非正義開了一個壞頭。"
有未署名的廣州網友在網易關於陳永洲"認罪"的新聞下跟帖,支招《新快報》:"《新快報》應該把和中聯重科打交道的全過程公佈於眾,把長沙警方和中聯重科直接針對陳永洲個人、避開和《新快報》報社正面碰撞的這種如意算盤揭露出來,結合這件事情的發展過程,我們可以看出長沙警方和中聯重科對跨省抓人後會被輿論圍攻做好了事先準備,那就是全力針對陳永洲個人進行圍攻,不理《新快報》報社,現在這招奏效了,《新快報》報社必須全面公開,讓被長沙警方和中聯重科模糊了的焦點重新聚焦到正常的點上來,程序正義決定著事情的真正公平對錯,誰真正的正義誰就贏。"
作者:吳雨
責編:石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