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來審判薩達姆?
2003年12月15日- 世界的不同反應
英國首相布萊爾聲明,對伊拉克人民來說,薩達姆政權有朝一日將捲土重來的噩夢終於過去。德國總理施羅德和法國總統希拉克對美國表示祝賀。致力於人權事務的歐洲委員會在斯特拉斯堡也「歡呼」了薩達姆被捕對伊拉克轉向真正民主建設的意義。
以色列也強調了薩達姆被捕對其它非民主國家的意義,並警告巴勒斯坦和大馬士革政府必須引以為戒,停止恐怖主義。類似的,兩伊戰爭的對手伊朗,媒體以「獨裁的終結」表示慶祝。
但埃及和其它阿拉伯媒體的報導卻反應了阿拉伯世界普遍的「羞恥和苦澀」的情緒。似乎更多的阿拉伯人更期望看到薩達姆的屍體而不是作為一個囚徒。
同樣是伊斯蘭國家,馬來西亞明確提出,應該由伊拉克人民自己來審判薩達姆的大規模侵犯人權的罪行。馬來西亞外長15日稱,世界不應忽視伊拉克人民的意願,薩達姆的民運應由伊拉克人民決定。
2.薩達姆應由誰來審判?
鑑於薩達姆被俘後伊拉克的爆炸襲擊繼續增加,據半島電視台的報導,薩達姆周一可能已經被轉移到了卡達爾。在那裡,他將接受美國情報部門關於伊拉克持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和伊拉克抵抗組織情況的訊問。
下一步的審判將會在哪裡舉行呢?伊拉克,海牙,還是美國本土?
早在上周,12月10日,伊拉克管理委員會宣佈將成立一個特別法庭來審判薩達姆政權的主要成員。總共55名受美軍通緝的薩達姆同夥,已有40人被捕或證實死亡。委員會的一名成員查拉比當時表示,如果薩達姆被捕,也應該交付這家特別法庭。至少,這代表著委員會內部伊拉克成員的主流意見,即應當在伊拉克由伊拉克人組成的法庭來審判而不是交由國際法庭或美國的司法機構。
但是,這一立場已經受到國際人權組織的質疑。人權觀察的的執行總幹事洛斯表示,國際法庭也許是個更好的選擇,一如對前南戰犯和盧安達大屠殺的審判。國際特赦也懷疑伊拉克特別法庭的資格和合法性。
布希14日強調了薩達姆應將面對法律審判,但如何審判還沒有達成一致。與此同時,國際輿論注意到,美國民主黨總統候選人克拉克將軍周一前往荷蘭海牙,在國際法庭審理前南總統米洛賽維奇犯有反人類罪一案中出庭作證。克拉克在對記者的講話中強調了國際法的重要性,暗示了民主黨在薩達姆審判問題的立場,這是目前為止美國政界最清晰的一次表態。
顯然,鑑於整個伊拉克戰爭從一開始就存在其國際法依據的模糊性,美國政府眼下也難於迅速做出決定,她需要權衡國際間反應、伊拉克未來形勢以及「反恐鬥爭」需要等多項因素。
聯合國外長安南上周表示,基於安全考慮,聯合國在近期內還不會考慮返回伊拉克,似乎暗示了聯合國--包括聯合國1993年成立的國際刑事法庭,近期內應該不會介入對薩達姆的審判。曾經反對伊拉克戰爭的聯合國成員國,新近又受到來自美國的參與伊拉克戰後重建的禁令,很難想像他們願意通過聯合國機構的審判為伊拉克戰爭賦予事後的國際法認可。俄羅斯副外長費都托夫周一在莫斯科警告說,只有伊拉克人民自己有權決定薩達姆的命運。
看來,將薩達姆交由伊拉克人自己審判,可能是國際爭議最小、最容易被各界接受的方式。唯一不確定的是美國政府的態度。
3.若干先例
首先要看美國是如何處理類似「戰犯」的。1989年,為保護美國在巴拿馬運河的利益,美軍出兵巴拿馬,1990年1月捕獲巴拿馬總統諾列加並送往美國本土。1992年6月,諾列加被邁阿密的聯邦法庭以運送毒品罪等判處40年監禁。
智利前獨裁者皮諾切特,1998年在英國看病期間,被西班牙一家法庭起訴並要求引渡,結果被英國拘禁達503天。此間,拉美6國發表聯合宣言反對在別國領土內進行審判。皮諾切特返回智利後,於2000年12月被智利最高法院以健康原因終止對他的指控。外界普遍相信,這與皮諾切特當政後期進行的自由化經濟改革贏得的國際、國內同情和傳統的軍隊支持有密切關係。
紅色高棉領袖喬森潘、英薩利在向政府投降後,經過柬埔寨國內多年辯論和國際間斡旋,明年將由聯合國設在柬境內的特別法庭對他們在紅色高棉執政期間犯下的反人類罪行進行審判。對1978年大屠殺犯有主要責任的波爾布特已於1998年病死在營地。
前波斯尼亞塞族女領袖普拉夫席奇,2003年被海牙國際法庭判刑11年,罪名是在1992到1995年的波斯尼亞戰爭期間犯下了反人道罪行,目前在瑞典監獄服刑。2001年4月1日,南斯拉夫前總統米洛舍維奇因貪污、濫用權力罪被當局逮捕。2001年6月底被交給海牙國際法庭,面臨反人道罪行的審判。這一審判目前仍在繼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