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大赦誹譽參半
2005年5月13日截至5月7日,以首相薩帕特羅為首的西班牙政府應允非法移民遞交居留申請,為大約70萬名黑戶正身。西國政府稱之為「巨大的成功」,因為從來沒有一個國家象西班牙這樣,「在短短的三個月內,從影子經濟裡呼喚出70萬名黑工,並使之大白於天下。」迄今為止,這是西班牙——乃至歐盟歷史上規模最大的一次大赦。
反黑工運動
自1985年起,西班牙共舉行過7次大赦,給「無紙」居民帶來了不少安全感。身份轉換使得他們有權獲得社會保障及教育培訓,當然,享受權利的同時也必須履行義務。西班牙政府希望非法移民合法化之後能夠向國家納稅,支付社會保險。
取得大赦的前提條件之一是外國移民必須在4月8日之前註册戶籍。這通常不成問題,因為外國移民不必擔心當地主管戶口的官員向外國人局遞交自己的個人資料。另外,大赦申請者還必須呈上工作合同,他們的僱主並不會因此而受到處罰——只要及時申報黑工。但是許多商人為了貪圖廉價的工酬並不這樣做。
申請大赦的第三個條件是不能有犯罪前科。這一點似乎有些不合情理:一個本身並不盡善盡美的國家為什麼不給居民改過自新的機會呢?
名額有限
70萬申請者之中,並非人人都得到了居留許可。APDHA人權組織負責人拉若表示,他為所有獲得合法身份的外國移民感到高興。但是由於大赦的門檻太高,據他估計,大約80萬黑戶無法遞交申請。拉若認為,在西班牙這樣一個民主國家,居然有如此眾多的民眾缺乏基本權益保障,實在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情。
移民潮恐慌症
西班牙大赦也招致他國批評。德國、荷蘭在歐盟內政部長會議上表達了自己的疑慮,害怕外國移民會以西班牙為跳板進入其它歐盟國家。他們抗議說,西國政府不該自作主張,不同歐盟國家商量就貿然做出這樣的決定。
日內瓦國際移民組織發言人考澤認為這種擔心是不必要的。考澤說,已經獲得西班牙工作合同,具有一定當地語言能力的外國移民不太可能遷徙他國。他還指出,根據歐盟2003年的一項規定,通過大赦獲得合法居留的外國移民要在5年之後才能得到歐盟境內的勞動許可。
全套方案
但是,國際移民組織專家也提出,如果歐盟國家都像西班牙一樣定期舉行大規模大赦,會使非法移民更具吸引力,而且很多外國人也不再努力通過正常途徑申請勞動許可。考澤也認為:「大赦並不能真正解決非法移民的問題,它只是一項不得已的措施。」考澤要求各國制定鼓勵就業的積極移民政策,這使政府能夠主動挑選移民對象,有利於本國經濟,還能避免許多鋌而走險的非法行為。
據西班牙政府估計,大約有15萬名黑戶錯過了大赦的機會,必須被遣返回國。不過既然他們沒有身份證明,又如何搞清楚,究竟該把他們送去何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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