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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拘押近三周  黎智英獲保釋 

2020年12月23日

周三(12月23日),香港《蘋果日報》創辦人、73歲的黎智英在交納1000萬元港幣保釋金、不得請求外國制裁等條件下,獲保釋。他於本月3日被捕,受到欺詐罪指控,後被加控違反國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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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kong Jimmy Lai Chee-ying, Medienmogul | Anklage National Security Law
黎智英12月初再次被捕(圖為2020年12月12日)圖片來源: Tyrone SiU/REUTERS

(德國之聲中文網)周三,香港《蘋果日報》、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獲准保釋。

黎智英今年12月3日被逮捕,當時的指控是欺詐罪:涉違反工業邨用地租約。12月12日,他被加控違反國安法,涉犯有「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黎智英申請保釋,23日國安法指定法官之一李運騰批准以1000萬港幣保釋。控方則對法官的保釋裁決提起上訴。

法官對黎智英的保釋條件還包括:不得從事任何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採取其它敵對行動,即不得會見外國官員、不得接受媒體訪問、不得發布文章、不得在社群網站上發布訊息,包括但不限於Twitter。

此外,除每周三次向警署報到外,他不得離開住所;不得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

據路透社報導,根據香港原有法律,法庭須允許被告人保釋,除非相信被告人會不按時歸案等。而根據新的國安法,除非法官有充分理由相信被告人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否則不得準予保釋。

黎智英此次被控「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是指控他在今年7月1日至12月1日期間,在香港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採取其它敵對行動。

今年8月,約200名警察搜查《蘋果日報》辦公樓。當時,黎智英及其兩子被控涉違反國安法被捕,多名壹傳媒高管亦被捕。8月12日,黎智英獲保釋,但被沒收旅遊證件。12月3日黎智英以涉欺詐罪再次被捕,並被拒絕保釋。

近來數月,多名民主派活動人士及其支持者被香港警方逮捕。12月2日,黃之鋒、周庭等人因「組織、參與及煽惑他人非法集結」被判刑入獄。

專訪黎智英:我會與香港共存亡

苗子/凝煉(據美聯社、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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