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來有話要說?
2012年10月24日(德國之聲中文網)據香港電台援引人權民運中心消息報導,第11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9次會議今天起至26日在北京舉行,前中共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已提出書面申請,要求在會議上自辯,不過他出席的可能性很低。
中國官媒新華網10月15日曾報導,根據中國人大委員長吳邦國建議的議程,本次會議除審議法案及其他議案外,其中一項議程是審議關於罷免薄熙來第11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的決議報告,中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已依法提出報告,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予以審議並公告。
據悉本次會議將在會議最後一天的26日(本周五)正式表決及發出公告,預計薄熙來最快會在下星期被正式批捕,評論人士也認為案件應該會安排在十八大後審理。
新華社9月28日宣佈,中共中央政治局對薄熙來"雙開"並將其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重慶日報也指,在現任中共重慶市委書記張德江的主持下,重慶市渝中區第17屆人大常委會9月28日舉行第6次會議,"依法罷免"了薄熙來的重慶市第3屆人大代表職務。
近日,中國前國家主席李先念的秘書李成瑞與數百各界人士聯署致信人大常委會,公開信要求公佈上個月免除薄熙來重慶市人大職務的理由是什麼?薄熙來的申辯權利是否有得到保障等。並要求中共當局"公開、公正"審理薄熙來案。
"他們沒給薄熙來申辯的權利"
德國之聲與參與公開信聯署的北京經濟幹部管理學院教師王錚取得聯繫,她向德國之聲表示,近期就薄熙來一案發出的公開信是從法律層面提出問題,包括薄熙來被罷免人大代表的理由,及薄熙來具有申辯權利,她本人也認為薄熙來應該會提出申辯,但目前還不能確定港媒消息是否屬實:"法律規定是非常明確的,他有這個權利,現在不是他要不要申辯,而是沒給人家這個權利,他們可能找個藉口,薄熙來不願意申辯,那你們讓他出來說說。"
她也質疑從3月15日官媒公佈薄熙來去職消息再到9月28日宣佈對其雙規和重慶市罷免其人大代表資格,整個過程存在諸多違法之處,她也認為黨紀不能代替法律,在這一明顯的"政治案件"中,由中共操縱所有進展,當事人的聲音消失,案件也就無透明無真相 :"就是這個人再不好你也要按照法律程序來,很多人對薄熙來的痛恨不也是他打黑的時候'黑打'、專制及不按法律程序等,現在要整他也不按法律程序,這個國家還是法治社會嗎?這個是政治案件大家都明白,但至少表面上要做得漂亮些,他們所有的行為哪能一點沒有違法的地方,還告訴外界我們是依法。"
"當局不會允許薄熙來公開自辯"
中國知名律師張思之向德國之聲回顧,當年他為江青辯護時,江青尚且擁有自辯權利。幾十年過去,雖然自辯並不會改變薄熙來的命運,但薄熙來依法應該享有申辯的權利。他也認為中共當局應該不會允許其公開自辯,最大的可能性是允許其書寫自辯材料交給有關當局。
張思之再次強調中共在處理薄熙來一案時,時至今日,依然語焉不詳,呈現在公眾面前的始終是模糊的事實:"現在的關鍵問題是薄案在基本事實上是模糊的,他究竟有哪些罪行,按照中共原來的通稿現在就虛無縹緲了,你可以認為他有,也可以認為他無,當局最糊塗的是不願意把事實全部公開出來,其實他們應該全部公開,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張思之也認為無論從時間條件,還是中共當局不想在權力交接之前背負一個巨大的包袱等因素來看,對薄熙來案的審理應該在十八大後。
作者:吳雨
責編:洪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