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玉玲查冊案罪成 香港媒體工會:黑暗的一天
2021年4月22日(德國之聲中文網)香港電台時事節目《鏗鏘集-7.21誰主真相》的編導蔡玉去年在製作2019年元朗白衣人事件專題時曾利用政府系統查車牌。她被控在申請查冊時虛報用途,做出兩項虛假陳述,該案上月在法院審結。據香港《蘋果日報》報導,西九龍裁判法院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周四裁定,被告在明知查車牌的用途與交通運輸無關,無論是否出於良好動機,都是明知而做出虛假陳述,裁定被告罪名成立,每項罪名罰款3000元,共6000港元。
香港媒體指出,根據《道路交通條例》,蔡玉玲被控的「為著取得道路交通條件下的證明書,明知而做出要項上的虛假陳述」兩項罪名,最高可判處罰款5000元和監禁6個月。
法院宣佈判決當日,大批媒體守候在法庭門外,多個傳媒工會到場聲援,支持者高舉「無畏無懼無私,捍衛真相自由」的標語。蔡玉玲在走出庭外接受記者採訪時落淚,她表示不認同判決,認為結果令人傷心難受。至於是否上訴,蔡玉玲稱需要時間考慮。她對在場媒體表示:「我認為法庭判決不是一個人,而是整個行業、香港所有的記者,法庭判決將行之有效,查找真相的工具有罪。法庭判決刑責不合理、不按比例地限制新聞自由,沒有在新聞自由和公眾利益、公眾知情權之間做出平衡。」
她也呼籲新聞界同業繼續履行天職,不要放棄。到場的支持者則鼓掌激勵,並高喊「無畏無懼」、「採訪無罪」。
「摧毀僅余的新聞自由」
蔡玉玲查冊案引發廣泛關注。香港媒體從業人員擔憂,在北京日益緊縮的鉗制下,香港新聞自由會遭到打壓。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楊健興陪同在蔡玉玲身側,他在判決出爐後表示心情相當沉重,形容香港新聞自由敲起喪鐘。「今天法院對查冊定義,是一個最狹窄的演繹,以這個邏輯,基本上記者沒有東西可以查,這不但對傳媒查冊影響很大,傳媒作為一個第四權,監察者功能沒有獲得法院肯定。」
香港記者協會、香港電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等八個新聞工會及團體發表聯合聲明稱,法院今日裁定記者罪名是「錯上加錯」,「狠狠地摧毀香港僅余的新聞自由」。
聲明還寫道:「今日香港,記者因為履行職能,讓涉及公眾利益的資訊曝光,竟要負上刑責,是新聞界黑暗的一天、香港蒙羞的一天。」
香港電台發言人對法院判決結果不予置評。香港電台的報導援引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主席趙善恩表示,第四權並非特權,而是協助大眾監察權貴的權力,新聞從業員無法想像過要面臨目前的處境;蔡玉玲勇猛地高舉她所相信的新聞價值,她代表工會與認同新聞自由的朋友向蔡玉玲致謝。
涉案的《鏗鏘集:721誰主真相》節目在2020年7月播出,內容講述「721事件」一年後,記者在監視器片段中找出事發當晚曾接載「白衣人」車輛,透過政府連輸署的車牌查冊系統,查出車主並進行訪問。編導蔡玉玲在去年11月遭警登門拘捕並起訴。
(路透社、蘋果日報、香港電台、NOW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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