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歐洲性產業
2014年2月11日(德國之聲中文網)德國是世界上對賣淫嫖娼管制最寬松的國家之一。德國電視一台在2013年6月播出的名為"性-德國製造"(Sex-Made in Germany)的專題紀錄片中,稱德國是歐洲的"大妓院"。每天有120萬人次在這個行業消費,每年這個行業的營業額高達145億歐元。
二戰結束後,賣淫在德國雖然合法,但卻被視為"不道德"的事物。1953開始實施的"反性病法"將賣淫者稱為"經常變換性交對象者"(Personen mit häufig wechselndem Geschlechtsverkehr),這也一度成為官方對妓女的稱謂,同時又為賣淫奠定了合法基礎。當時德國政府從生理健康的角度出發,規定賣淫者必須定期接受性病檢查。
賣淫在德國雖然合法,但聯邦憲法法院在1981年7月的一份判決中明確表示,賣淫是"不道德的",從很多方面來說都"違反了社會準則",並不符合歐盟條約中對"經濟生活"的定義,所以也不應該享受該條約賦予的各項權益。
德國性產業松綁後飛速發展
直到2001年底,歐洲法院才在一次判決中確定,賣淫是合法的自由職業,應該受到歐盟條約的保護。隨即德國憲法法院參照歐洲法院的判決,宣佈取消賣淫在德國的"不道德性"。包括社民黨、綠黨、自民黨在內的幾大黨派都對頒布《賣淫法》表示支持,只有聯盟黨對此投下反對票。《賣淫法》通過後,德國改革了強迫性工作者接受身體檢查的規定,變為向其輔助提供身體健康方面的咨詢和自願檢查服務。
自從政府為其松綁後,德國的性產業進入了高速發展時期。大型賣淫場所如雨後春筍般的出現在德國的各大城市。這些名為"桑那俱樂部"或者"裸體主義俱樂部"的性消費場所中有大量賣淫者供顧客選擇。其中最有名的要數2005年在柏林開業,佔地約3000平方米的 "阿蒂米斯"(Artemis)以及斯圖加特5800平方米的"天堂"(Paradise)。許多賣淫場所開始提供"一票全包"式服務,也就是說,顧客們購買門票入場後,可以沒有限制地享受場地提供的所有性服務。這種"德國特色"的服務吸引了大量的歐盟鄰國嫖客。一位在斯圖加特"天堂"的性工作者向德國電視一台透露,甚至經常有許多人專門從美國坐飛機來德國消費,有時"只為了一個女人"。
如果說德國是在性產業改革走在最前面的國家之一,那法國就是歐洲最傳統的性產業國家。其"妓院文化"在二戰爆發之前就已經聞名世界。戰後,法國政府通過立法全面叫停了大型妓院的營運。但賣淫仍然不違反法律。也就是說,妓女仍然可以站在街邊拉客。
法國社會中從來都不缺乏抵制賣淫嫖娼的運動。德國舉辦2006年世界盃足球賽前夕,有法國民眾聚集在德國駐法巴黎大使館門前抗議,反對德國對賣淫嫖娼的寬容態度。抗議者聲稱,賣淫違背"人的尊嚴",必須予以取締。隨即,法國社會黨推出了一項法律草案,支持保護賣淫者,處罰嫖客的主張。2013年12月,法國國家議會以多數通過新賣淫法案。其內容包括對嫖客處以1500歐元罰款。雖然該法案仍需在2014年6月前得到參議院的批准。但外界普遍認為,參議院將為該法案放行。
"瑞典模式"成為榜樣
而法國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參照了瑞典。1999年1月1日,瑞典開始實行"禁止買賣性服務法"。違法購買性服務者將面對罰款以及最多6個月監禁的處罰。與世界上許多其他國家不同。瑞典對性服務業的態度是:賣淫合法,嫖客違法。而這也成為近年來許多歐洲國家參照的榜樣。
瑞典制定相關法律的依據是,賣淫有損婦女尊嚴。賣淫者不應該受到懲罰,而應該受到保護。但瑞典司法機關對嫖娼者則毫不手軟,於2005年展開了一次大規模突擊調查行動。其間對大量有嫖娼嫌疑犯的民居進行搜查。德國《世界報》曾報導稱,瑞典禁止嫖娼的法律受到民眾的廣泛支持。瑞典人將其視為具有先鋒作用的法律。
除了上述國家以外,賣淫在奧地利、比利時、盧森堡、荷蘭、丹麥、芬蘭、挪威、希臘、冰島、義大利、葡萄牙都並不違法。其中許多國家都參照了"瑞典模式",頒布相關法律。部分國家將妓院和"站街女"區分對待,多數國家將妓院視為違法,而"站街女"則是合法。嚴格禁止賣淫嫖娼的歐洲國家是愛爾蘭。而西班牙這樣有大量妓女存在的國家卻沒有明確關於賣淫嫖娼的法律條文。
作者:任琛
責編:樂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