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處死智障引發爭議
2012年7月17日(德國之聲中文網)人權組織國際特赦組織已將這名即將被執行死刑的囚犯沃倫‧希爾(Warren Hill )列入其"緊急行動"的名單中去,紐約時報也將希爾的案例作為一個典型發表了評論員文章。而到目前為止,所有反對對52歲的希爾執行死刑的呼聲均徒勞無功。繼周一設在亞特蘭大的喬治亞州上訴委員會駁回了希爾的赦免申請後,所有法律手段幾乎都已用盡。華盛頓的美國最高法院甚至沒有受理該案。按計劃,周三(7月18日)將對關押在傑克遜監獄的希爾執行死刑。
沃倫‧希爾被裁定有罪是毫無疑問的事實。這名非洲裔美國男子先是因謀殺其女友被判處無期徒刑,後在1990年8月服刑期間又殺死一名獄友。《紐約時報》報導稱,儘管陪審團判處其死刑,但仍有幾名陪審團成員傾向於將終身監禁作為對希爾的懲罰,而且受害者家屬也不贊成對希爾執行死刑。
罪犯智力的判定仍存爭議
法庭對罪犯智力的判定仍存有很大疑慮。希爾的律師在其赦免申請中表示,希爾的智力有缺陷,其智商在70以下。一個智商在70以下的人屬於"智障"。希爾的辯護律師布賴恩‧坎默(Brian Kammer)向媒體介紹了上周五在亞特蘭大喬治亞州赦免和假釋委員會舉行的那場聽證會。律師布坎默說,"希爾的幾個親屬動情的介紹了,他們是如何陪伴希爾先生共同成長的,他們很早就注意到希爾有某種智力方面的殘疾。 "
2002年美國最高法院作出裁定,禁止對有智力障礙的罪犯處以死刑,否則將違反美國憲法中規定的--"禁止殘忍和不尋常的處罰"。雖然喬治亞州是第一個於1988年禁止對有智力障礙的罪犯判處死刑的州,但同時也要求出具犯罪嫌疑人智力發育遲緩的充分證明。即便是被告的"大部分跡象"顯示其有智力障礙,如果沒有充分證據證明也無濟於事。
智力遲緩也有參與日常生活的可能
美國死刑訊息中心負責人理查德‧迪特爾(Richard Dieter)在華盛頓對德國之聲表示,"這是一個悲劇……即使是喬治亞州參與該案判決的法官也認為,希爾有智力發育遲緩的跡象"。智障包括那些智力發育停留在12歲水準的成年人。儘管這類人群有智力缺陷,但他們仍可以參加日常生活,和希爾一樣也能在軍隊服役或是購買汽車。迪特爾說,"智力發育遲緩並不是完全的精神錯亂和神志不清,而是對承擔法律刑事責任力的降低。"這類人往往不能明確區分善惡。
希爾的律師坎默也對其當事人的赦免申請被拒絕感到"憤怒和震驚"。他說,"這一可恥的判決違反了喬治亞州和美國的道德價值觀",也讓禁止對智力發展遲緩的罪犯處以死刑的法令變得毫無意義。沃倫‧希爾將在當地時間周三(7月18日)晚間被執行注射死刑。據國際特赦組織透露,今年美國已有23人被執行死刑,自1976年該國恢復死刑以來,美國共有1300人被處死,其中52人在喬治亞州。
作者:Christina Bergmann 編譯:嚴嚴
責編:石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