牆外文摘: 香港「戡亂時期」,歐洲何所作為?
2020年7月5日(德國之聲中文網)德國政府把定於今年晚些時候舉行的中歐特別峰會放在萊比錫,《紐約時報》本周發表的文章《西方該如何建立可行的對華政策》作者Jochen Bittner(《時代周報》(Die Zeit)辯論版面的共同負責人,也是一名觀點文章作者)認為,這也許並非巧合。萊比錫市民曾在1989年率先走上街頭,抗議東德共產黨的專制和對自由的蔑視。當時很多人擔心當局會不分青紅皂白地鎮壓要求基本民主自由的抗議者,就像那年6月中國共產黨所做的那樣。
文章說,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歐洲正夾在兩個對立的大國之間--川普好戰的美國和習近平不斷進逼的中國--兩國都蔑視多邊主義,將貿易作為武器。作者認為,西方迫切需要更多戰略眼光。有一種方法可以達到這個目的:把美國的憤怒和歐洲的友好這兩條目前還不成熟的軌道巧妙地結合起來。所以,如果梅克爾和習近平的萊比錫會晤推遲,這也許並不是一件壞事。如果中國的目的是挑撥西方大國之間的關係,那麼西方國家可能應該先就中國問題舉行自己的峰會。
黨委書記領導來戡亂
香港《蘋果日報》發表文章《香港進入黨委書記領導戡亂時期》,作者李平認為,中共港共都不承認香港進入緊急狀態而實施全國性法律,但太陽底下沒有新鮮事,台灣在33年前的7月1日也頒布過《動員戡亂時期國家安全法》,只是四年後就結束動員戡亂時期。如今,中聯辦主任駱惠寧出任香港國安顧問,香港已進入黨委書記領導的動員戡亂時期,這個時期會長過台灣嗎?「2020+4=?」這條題,答案不是由歷史決定、不是由中共決定,而是將由香港人和文明世界決定。
中共為什麼不乾脆宣佈香港進入緊急狀態而實施全國性法律,非要興師動眾另立港版國安法,惹來「1997+50=2020」的譏諷?作者認為,因為緊急狀態總有解除的時候,實施國內版國安法是有時限的,而中共替香港立法就可以一勞永逸、可以落實「問題導向」原則,對香港政製作出新的"頂層設計",以維護國家安全的名義,把黨領導一切的機制移植到香港。
報告"禁語委員會":有人竟然叫"振英"!
香港《獨立媒體》發表文章《建議政府設立一個"禁語常務委員會"》,作者鐘劍華說,香港有一個叫做"禁毒常務委員會",這個組織已經很多年,但毒品問題卻是不斷推陳出新,不見得可以得到禁絕。但既然特區政府這麼迷信權力,以為可以控制人的思想及動機,建議特區政府倒不如考慮加開一個"禁語常務委員會"試試。第一個任務應該是列出一份禁語清單,好讓香港市民有所依據。
作者說,要禁這個,要禁那個,是迷信權力的政府經常用的方法,也是經常會犯的觀念錯誤。而且往往其身不正。就舉一個政府經常說要"禁"的事務作例子。當年,中國在名義上是宣稱用了七年時間就徹底消滅了公娼、暗娼,但卻沒有說已經消滅了"私娼"。實際上,私娼一直都存,而且是得到政府的組織、安排和培養,主要服務對象正是這些高層領導人。希望這一次,站在國家安全的立場,政府不要做得如此虛偽,例如要強制某啲帶有殖民地色彩的領導人名字改名,不可以叫"振英"或者"英年",簡直是叛國!一定要切切實實,責成這個建議中的"禁語常務委員會"把所有要禁的"禁語"清楚列出。功德無量!
[摘編自其它媒體,不代表德國之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