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限制網路掃黃為哪般?
2004年9月9日如果只待在中國北京、上海街頭,誰也不會懷疑中國的經濟繁榮對社會和人們生活的改變有多麼巨大,誰也難以否認相比3、40年前的一片「藍螞蟻」,今天衣著光鮮的中國都市時髦男女正在享受著空前寬松的個人自由:只要有錢,他們幾乎可以買到世界上任何奢侈品,得到一切聲色犬馬的官能享受;只要願意,他們幾乎可以在家中、酒桌上、和計程車內隨心所欲地取笑或者批評中國的所有領導人,不用擔心有人告密。
但是,自7月中旬開始,中國的宣傳和公安部門聯手展開一項打擊網路色情的行動。一個月後,全國有300多人被捕,700個網站被關閉。8月13日,江蘇豐縣一名婦女因為開設收費線上色情聊天室被判四年徒刑;8月16日四川「風鳴網」老闆鄧岷江被判入監一年半;9月2日,河南唐河縣法院判處在網站掛載色情影片鏈接的王某、惠某拘役三個月。
如果這些人因觸犯中國刑法363條、被定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還算依法判決的話,兩個宜賓網民8月10日被當地公安機關以「查閱色情網站」罪名治安拘留並「具結悔過」,就顯得幾近荒唐。
無獨有偶, 9月初,在火車站入站口的行李安全檢查旁,吉林通化警方居然與時俱進地增加了搜查個人攜帶的筆記型電腦这一項,凡是發現硬碟內有所謂色情圖片的至少罰款2000元人民幣。看來,中國警方結合其傳統組織和網路技術,在旗幟廣告、簡訊之外又創造了一個網路盈利手段,開發了一大「創收」空間。
中國警方這項「入門搜包查電腦」之舉,其法理依據據說來自中國公安部1997年12月30日頒布的「33號令」,即「計算機網路國際網路安全管理保護辦法」的第5條第6款。按照中國公安部自行制定的這一行政法規,查閱與製作、傳播、複製色情網頁同樣違法!
且不論這一行政法規是否違反中國憲法、違反聯合國人權憲章和人權公約,中國警方突然祭起六年前的這一法令,利用其世界最先進的網路安全技術,在電信網管部門備份所有上網記錄,然後突入千家萬戶,檢查硬碟,直接以公民上網瀏覽內容來定罪,而且以一套誰也不清楚的標準來定義「淫穢」,這大概是今天八千萬中國網民從未想到過的夢魘。
經歷了20餘年經濟自由、初嘗網路言論自由未幾年的中國網民議論紛紛,不少法律專家、社科學者也不願坐視事態發展,撰文批評中國政府這一對人民生活的過分干預。
中國政法大學行政法研究所副所長何兵博士在接受『北京晨報』採訪時,明確表示,中國警方不應干預網民在家瀏覽黃色網站這一沒有公共危害的行為。而且,就像美國在上世紀初曾經進行過一場耗資巨大但最終失敗的清教徒式的「禁酒運動」,就像中國警方已經「嚴打」了多年的嫖娼賣淫,結果中國賣淫業遍地開花,在政治壓抑、思想控制的環境下,限制人們的「力比多沖動」本來就不是一項明智之舉,也不可能。
但危險是,北京大學著名經濟學教授汪丁丁在北京『財經』雜誌上撰文指出,政府是在企圖成為人民「家庭生活的大家長」。因為,公安部33號令不僅限制人們在查閱色情網站,幾乎所有的網路冲浪行為都可能因為與「煽動顛覆政權、社會主義、國家統一、民族分裂、色情與凶殺、暴力、損害國家機關信譽、和其他一切違反憲法、法律」有關而違法。而是否屬於上述違法行為,裁量權在公安機關。
中國警方這時對閱讀行為的監控其扮演的角色完全是極權主義式的「思想警察」,跟『1984』中的「老大哥」無異。在他們眼中,所有中國網民都更像一隻隻「不鏽鋼色情老鼠」--相比改革開放以來中國人民獲得的經濟自由和財富,不能不說這是一大倒退。
吳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