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德國商店周日不開門?
2017年7月2日(德國之聲中文網)《聖經》開篇就寫道,"天地萬物都造齊了。到第七日,神造物的工已經完畢,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神賜福給第七日,定為聖日。"而人也應如上帝所為。基督教10戒中規定不可在第七天工作,這一天應用來祭祀上帝。
從14世紀起,今天屬於德國的這片地區就對保護周日的商業活動做出了規定。人們認為,周日為聖日的教會戒律決不意味著每周第一天不用工作,農業社會行不通,19世紀工業化時期也不行。那時,人們不得不為爭取勞動保護法規付出艱辛努力。直到威廉皇帝二世,星期天不工作才首次通過法律的形式確定下來。
卡塞爾的社會政治學家沃夫岡‧阿亞斯(Wofgang Ayaß)說:"19世紀末,首次有了全國範圍的法律規定。而在薩克森等州,早就禁止周日工作了。從1839年起,普魯士的法律就規定16歲以下的兒童和少年周日和節日不得在工廠做工。
1871年,隨著德意志帝國成立,有關制定一個普遍性法規的討論隨之開始。1888年,奧托‧馮‧俾斯麥拒絕簽署相應的法律草案。但是,阿亞斯教授說,俾斯麥不當首相後,相關法律很快就得以通過。1892年7月1日,周日禁止工作的法律正式生效,這可謂一個重大突破。
1919年的魏瑪國和國憲法和1949年的基本法更是賦予星期天政治上的保護。其中寫道,"星期日和法定節日作為休息日和精神放鬆的日子受到法律保護。"但這並不意味著有關爭論的結束。
1956年通過的有關商店關門時間法具有里程碑的意義。該法律規定,商店周一至周五的營業時間為早上7點至晚上6點半,周六至下午兩點,周日不開門。從1957年起,每月第一個周六,商店開門時間延長到晚上6點。從1960年起,基督降臨節開始的四個周日,商店可以開門營業到晚上6點。
之後30年裡只有細節上的變化。不多,對旅遊地區、麵包房、火車站和加油站的特殊規定顯示,周日不工作的規定已經不再神聖。從1989年起,例外越來越多:先是有了長周四,之後工作日和周六商店開門時間也越來越長。考夫霍夫(Kaufhof)等大商家還走上法庭,為周日營業的問題打官司。
2006年,各州獲得了自行決定商店關門時間的權利。越來越多新規定出台了,商店營業時間朝著越來越自由的方向發展。大多數州允許商店每年在3到4個周日營業。柏林甚至允許商店在10個周日營業。
由於柏林允許商店在基督降臨節之後的4個周日都開門,教會還因此狀告聯邦憲法法院。2009年,聯邦憲法法院裁決,對周日和節日的保護也同時保護了其它基本權利,因此地位崇高。這不僅關係到宗教自由,也關係到對婚姻、家庭的保護,讓人們能夠得以休息,參加社會生活。
法庭認為,經濟利益不足以為商店開門作辯護。只有基於外部原因,比如慶祝、展會或者集市,商店才可以周日開門。2015年,來聯邦憲法法院又加強了規定:法官裁決,商店周日開門不僅需要具體的理由,還須預測到會吸引可觀的顧客前往。這又為新的討論提供了養分。
樂然/達揚(天主教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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