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近半年後首次露面 李明哲當庭"認罪"
2017年9月11日(德國之聲中文網)9月11日,中國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式開庭審理李明哲,並在微博上進行圖文和影片"直播"。法院方面公佈的畫面顯示,李明哲及同案被告、湖北證券公司財務經理彭宇華出席庭審,並接受控辯雙方的訊問。此外,李明哲妻子李淨瑜和母親郭秀秦均在現場旁聽。
李明哲今年3月入境中國後遭到扣押,"消失"長達將近半年時間。此番出庭接受審訊,是他首度重新露面。這也是首次有台灣民眾因為涉嫌觸犯中國刑法第105條"顛覆國家政權罪"而遭到審判。
岳陽中院公佈的庭審影片片斷中,本案審判長首先提問李明哲,對起訴書指控其犯下"顛覆國家政權罪"的事實是否有異議,李明哲回答稱"沒有"。
在隨後的公訴人訊問環節中,李明哲在回答"案件調查過程中所做供述是否真實自願","合法權利是否得到保障"等問題時 ,均給出肯定的答案。
李明哲在訊問過程中表示,在微博上結識同案受審的彭宇華,加入"圍觀中國"QQ群。此後在QQ群組、微信、QQ空間和臉書等社群網站中"散佈惡意攻擊、抹黑中國共產黨、現行制度、中國政府"的文章,組織"公民學堂","意圖顛覆國家政權"。
李明哲隨後表示,彭宇華曾發給他所謂"梅花公司"的計劃書,請他提出建議。這份計劃書的主要內容是,希望通過網路為平台,從全國建立8個QQ分群,最終建立到每個地級市有一個群,以此為組織擴展的基礎,希望在2017年可以擴展到100萬人,並提出階段性工作:前期自主,中期整合革新,最終達到顛覆國家政權的目的。
"對中國有重新認識"
當檢方問到,是否曾散佈不排斥暴力革命的言論,李明哲回答說"是",並表示現在認為自己確實觸犯"顛覆國家政權罪"。他還表示自己在台灣接觸"對中國有偏見的媒體報導",與自己的親身感受有很大不同。
他還感謝執法單位"文明辦案",讓其對中國法治有"重新認識",對自己的犯罪行為"表示認罪與悔罪"。
李明哲同案被告彭宇華,庭審前外界對其背景幾乎一無所知。根據檢方指控,彭宇華自2012年以來,先後在微信創建兩岸牽手QQ情,圍觀中國,圍觀華南等系列,拉攏李明哲等數十名境內外對中國政府和社會主義制度不滿的人士,成立以顛覆國家政權及基本政治制度為目標的"梅花公司",制定組織綱領和架構,成員分工,彭,李透過網路平台及線上聚會,組織成員,炒作近年來的"熱點事件",發布詆毀攻擊政府部門和國家制度的言論,挑起對政府的仇視,意圖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及社會穩定。
彭宇華在庭審中表示,承認大部分"犯罪事實",僅否認曾組織民眾進行"圍觀"。
李明哲案庭審當天上午9點10分左右開始審理,並原先計劃的9點30分略為提前。當天下午1點40分,法官當庭宣佈擇期宣判。
李淨瑜:懇請國人體諒李明哲
截至發稿時,旁聽審判過程的李明哲家人尚未對庭審過程作出表態。但李明哲妻子李淨瑜9月9日前往中國之前曾召開記者會,懇求國人若看到李明哲在非自由意志下,在法庭中作出或說出某些難看的言行,也請國人體諒,因為那就是中國政府的拿手好戲"被認罪"而已。
台灣中央社此前也曾援引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報導稱,由於整起案件違反司法程序,因此,就算李明哲公開認罪,人權團體也不會承認。
此前不少海外媒體評論也認為,李明哲案從當事人突然失蹤,到官方指派辯護律師,再到當庭認罪,模式與此前"709事件"的多名維權律師和活動人士審理過程如出一轍。國際人權團體以及德國在內的一些國家曾多次對此表示批評,認為中國司法當局未能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旨在打壓人權捍衛者。德國駐華使館曾發表聲明,呼籲中方在處理這些案件時做到"充分透明並尊重適當程序",並敦促中方履行其國際人權義務,"尤其是保障言論自由以及中國依法治國的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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