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腦的歷史》作者傅志彬被判入獄
2015年12月4日廣告
(德國之聲中文網)依據中國憲法,公民享有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然而實際上,當局對於政治領域的異議聲音並不寬容。
江西作家傅志彬2014年6月出版了《洗腦的歷史》一書,他在書中批評了中國的"意識形態管控"。2014年9月,傅志彬與親友失聯,後來傳出消息,他被當局拘押。
周五(12月4日),江西省一家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傅志彬有期徒刑1年10個月,其律師張贊寧對法新社說。在中國,這一罪名常被用於關押公民社會活躍分子。
張贊寧還稱,法庭同時判處參與《洗腦的歷史》出版的另外三人6個月至1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
去年以來,中國官方確定12月4日為"憲法日",官員們誓言貫徹"依法治國"。然而批評人士稱,中共仍然凌駕於法律之上、不受憲法約束。
這個發生在第二個"憲法日"的判決,被律師張贊寧譴責是"違憲的",他還說,"這顯然是思想罪,是文字獄",並表示此案存在一系列程序問題。
嚴格管控憲政討論
中共對有關憲法的討論進行嚴格的管控。2014年,紀錄片《百年憲政》的導演沈勇平被判入獄一年,其罪名也是"非法經營"。
2013年,《南方周末》有關"憲政"的新年獻詞"中國夢,憲政夢"遭審查、大幅刪減,一度引發小規模抗議活動、控訴新聞自由遭打壓。參與抗議活動的3人在上周被判刑,其中維權人士郭飛雄被判入獄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