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定》令改革前景不容樂觀
2013年11月18日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決定》公佈後,一些「毛左」如喪考妣。最近幾個月來毛氏話語盛行,他們本以為在此次全會上能夠取得一個具有轉折性的勝利,結果決議中仍然充斥著鄧氏話語,市場化改革的調子高過以往任何時期。他們對《決定》非常失望,一向活躍的標誌性人物至今對此不置一詞。
有些自由派人士表示,前一段官方散佈的的毛氏話語,只是忽悠「毛左」的政治煙霧彈,為了掩護在三中全會上順利推出市場化改革的舉措,是「掛羊頭,賣狗肉」,或者用文革時期的話來說,叫作「形左實右」。這種說法也是一種誤導,因為中國的事情僅僅用「左右」來描述,已經說不清楚了。
習近平沒有跳出「專政右派」鄧小平的掌心
《決定》稱:「健全堅持正確輿論導向的體制機制。健全基礎管理、內容管理、行業管理以及網路違法犯罪防範和打擊等工作聯動機制,健全網路突發事件處置機制,形成正面引導和依法管理相結合的網路輿論工作格局。」這與之前的「輿論鬥爭」、「佔領陣地」、「亮劍」、打擊大V,是一脈相承的。也就是說,9號文件、819講話與《決定》是一個統一體,均是「專政右派」的本來面目。
筆者在幾年前就指出,以專政與憲政、左與右為兩個維度,可以劃分四個政治派別:專政左派、專政右派、憲政左派、憲政右派,毛時代是專政左派掌權,鄧時代是專政右派掌權。不論「毛左」還是憲政左右派,都希望習近平能夠開闢新時代,「毛左」希望回歸毛時代,憲政派希望走向憲政民主轉型時代。但是《決定》表明,習近平並沒有走出鄧時代的政治意志,當局仍然在繼續堅持「專政右派」的那一套:一手是確保中共的專政地位,捍衛統治集團的政治壟斷利益;另一手是在保證國有(即黨有)企業經濟主體地位的前提下推行「改革開放」。
《決定》拋棄十二大和十三大
在《決定》及其《說明》中,並沒有「毛左」所期待的「六十年」,反而強調了「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三十五年來」的「成就」、「成果」。其實,《決定》的作者沒有資格講「三十五年」,因為他們早已背離了這「三十五年」的「前十一年」,只是「後二十四年」的繼承者。
在「前十一年」中共開過兩次代表大會:十二大與十三大。十二大提出了「實現工業、農業、國防和科學技術現代化,把我國建設成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會主義國家」這一「新的歷史時期的總任務」。什麼是「社會主義」?鄧小平和趙紫陽都說搞不清楚。但是鄧小平曾在1980年提出過一個檢驗標準:「我們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是要在經濟上趕上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在政治上創造比資本主義國家的民主更高更切實的民主,並且造就比這些國家更多更優秀的人才。……黨和國家的各種制度究竟好不好,完善不完善,必須用是否有利於實現這三條來檢驗。」可見上述「總任務」與普世價值是一致的。現在「中國模式」的鼓吹者們,已經拋棄了對「普世價值」的追求,也就是拋棄了十二大確定的「總任務」。
十三大提出的「全面改革」是以政治體制改革為著重點的,而政治體制改革的中心環節是「黨政分開」。而十八大三中全會《決定》及其《說明》中,都只有一處提到政治體制改革。《決定》說:「全會決定把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作為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用「協商民主」取代「選舉民主」,實際上是消解了政治體制改革的必要性,與十三大政治報告所提出的各項政治改革內容完全背道而馳。
《決定》前景還是「權貴資本主義」
從1949至1978年的「前三十年」早已成為歷史,為之辯護者只是人群中的一個極少部分。現實中的問題以及由此而積累下來的民怨,主要是由1978年以來的「三十五年」尤其是「後二十四年」所造成的。如果當局對於鄧小平時代的「後極權主義」、「威權主義」、「權貴資本主義」沒有一個客觀的認識與評價,人們對於《決定》所描繪的「改革開放」前景,是不可能感到樂觀的。
作者:陳子明
責編:達揚
作者簡介:陳子明,1952年生人,畢業於北京化工學院和中國科技大學研究生院,中國上世紀七八十年代民主運動的積極參與者。曾任中國社科院哲學研究所助理研究員,民辦北京社會經濟科學研究所所長,《經濟學周報》總經理。多次因參與民主運動繫獄。
以上評論為作者個人觀點,並不代表德國之聲的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