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法院:同性戀伴侶有權拿居留
2018年6月5日廣告
(德國之聲中文網)歐洲法院在最近的一份判決中表明,歐盟成員國不得以本國不承認"同性戀婚姻"為由, 拒絕歐盟公民同性伴侶提出的居留申請。
一位羅馬尼亞公民和他的美國伴侶提出法律訴訟稱,他們在比利時結婚。但羅馬尼亞政府拒絕向美國公民發放居留許可,因為羅馬尼亞不承認"同性婚姻"。
國家法律不適用
歐洲法院強調,各成員國有權自行決定是否承認同性婚姻,但是不能限制歐盟公民自由遷移的權利。該法院認為,單獨承認某個同性婚姻,並向配偶發放居留許可並不影響一國對"婚姻"的定義。相關國家也不會因此擔負在國家法律上承認同性婚姻的義務。
任琛/李魚(天主教通訊社、法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