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洋潔父母律師:終身監禁最合適
2017年7月31日(德國之聲中文網) 本場庭審依然吸引了許多媒體和民眾旁聽。檢察官克洛普夫Heike Kropf說: "我做了大約30年的檢察官,職業生涯中經歷了大大小小的各種案件,但是像此案這樣、每場庭審旁聽席都幾乎坐無虛席的,還真是從未遇見過。"
檢察官在陳述的一開始,就試圖解釋此案廣受關注的原因。她認為,這不僅僅是因為案情殘忍、中國留學生李洋潔命運悲慘,還因為被告的行為與其年齡、身份形成了巨大反差。而且,男被告的父母系高級警官,也為本案增添了許多不尋常之處。
檢方隨後再詳細回顧了本案的庭審過程,認為本案中的兩名被告共同對犯罪過程進行了策劃、實施,並且在作案後也共同試圖掩蓋犯罪事實,並向司法機關做出了多項不實供述。
檢察官在陳述過程中,多次打破中性用語之常規,陸續使用了sprachlos(無語)、lebensfremd(荒唐)等富有個人感情色彩的詞匯。她還指出,今年1月,女被告Xenia I.在庭審中部分認罪,但是這一「認罪」很大程度上其實是在強調自己在同男被告Sebastian F.之戀情中的「弱者」、「受害者」地位。檢察官簡煉地說:「女被告並不能就此開脫責任。在整個作案過程中,她其實都有可能、也有能力隨時中止、退出,可她卻全程參與,而且並非是在被暴力脅迫的前提下。」
圍繞本案的一大焦點,即究竟是適用成年刑法還是青年刑法,檢方結合兩名被告的生活經歷以及相關心理鑑定結果後認為,女被告的心智尚有成熟改善空間,宜適用青年刑法;而男被告的性格「幾無改善餘地」,宜適用成年普通刑法。
在大約4小時的陳述後,檢方以強姦、殺人罪,分別要求判處女被告八年監禁、男被告終身監禁。檢察官最後還特別要求法庭,鑑於男被告的謀殺情節特別嚴重,還應當在終身監禁之上再附加不得減刑、假釋的限制。(DW註:德國刑法已經廢除了死刑。)
此外,男被告在幾年前犯下的幾起強姦案,也隨此案一同告破,並一同審理。
「最低等的罪行!」
在檢方之後,陪訴方代表、即李洋潔父母的兩名代理律師,也在最終陳述環節中發言。和竭力保持平和、中性語氣的檢察官不同,律師謝夫納(Tilmann Scheffner)一開口就用最強烈的言辭對男被告進行控訴:「你犯下的是最為低等的罪行!你對待女性,就完全是把她們當作你的工具、你的物品!……你的犯罪動機,就是『我有性慾,我現在馬上就要在這裡得到滿足!』而你也真的這麼做了,而我的可憐的當事人的女兒,就成為了你的犧牲品,成為了你的又一個工具。你在暴行之後讓她躺在那裡死去,再丟棄到院子裡,就好比你用完一件物品後丟棄一樣。」
隨後,律師謝夫納的目光離開被告,轉向法官以及旁聽席,繼續大聲說道:「他就是想要這麼做,他人的感受他從來不在乎!他在生活中一無所能:中學沒能畢業,學徒工也沒做成,唯一的能力就是動輒暴怒、將過錯推給他人……他在犯下暴行後,至今都沒有流露出悔意。他冷酷無情、毫無同情心,有著我們難以想像的反社會人格。」
謝夫納對檢方要求的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的量刑建議表示完全贊成。他說:「在我的刑訴律師生涯中,我經常懷疑將一個人終身關在監獄裡的意義,即便是站在受害人的立場上。但是,對於Sebastian F.而言,這樣重的量刑是恰當的(sehr angemessen)。」
而對於女被告Xenia I.,謝夫納律師也像檢察官一樣,質疑了她「也是受害者」之論調。「你的行為模式,即便在法庭上也顯而易見。你縮著頭,一言不發,就彷彿『我可沒要那樣、那和我其實沒關係』一般。儘管你在那段戀情中對Sebastian F.確實存在著依賴關係,但你其實完全有自主的決斷能力去中止它,也有能力中止犯罪。」陪訴方律師謝夫納因此不同意檢察官要求判處女被告8年徒刑的量刑建議,而要求法庭按照青年刑法中謀殺罪的最重尺度判刑:10到15年。
本周二,李洋潔父母的另一名律師派茨納(Sven Peitzner)也將進行最終陳述。據他對德國之聲記者透露,他的陳詞,將「站在李洋潔父母的人性立場之上」。派茨納還說,本案現在最大的懸疑,就是法庭會在女被告的量刑尺度上怎麼權衡。「是檢方建議的8年?還是我們陪訴方要求的10到15年?況且,周二,被告的辯護律師也要做最終陳述,這裡肯定會有一些爭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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