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和平案:認罪、閉門的審判
2017年4月28日廣告
(德國之聲中文網)自2012年以來,習近平以威脅國家穩定為由,加緊對獨立民間組織的控制。
曾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的律師李和平,是2015年年中"709"系列案被當局抓捕的大批人權人士和律師之一。
4月28日,天津二中院在微博官方帳號上發布了對李和平案一審宣判的結果。
國際特赦組織的中國問題專家潘嘉偉(Patrick Poon)表示,判決是在不公開的情況下進行的,當局對他的指控是"毫無根據"的。
潘嘉偉對路透社表示,緩刑四年就意味著李先生將"沉默四年"。路透社記者未能聯繫到李和平和法院。
周五早些時候,李和平的妻子王峭嶺通過即時通訊平台向人權活動人士發出一段影片顯示,穿便衣的警察在北京要求王峭嶺隨行,但遭到王峭嶺拒絕,直到便衣男子拿出證件。
法院判決書認定,"2008年以來,被告人李和平多次通過網路或借境外媒體採訪之機,抹黑、攻擊國家政權機關和法律制度;利用境外資金,插手炒作熱點案件,意圖挑起不明真相的一些人對我國社會制度不滿。"
判決書還認為,李和平攻擊憲法確定的制度,與他人共同策劃顛覆國家政權、危害國家和社會穩定。
判決表示,由於李和平有悔罪表現,因此適用緩刑四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判處有期徒刑3年。
官方的報導稱,李和平當庭表示其行為觸犯刑事法律,服從判決不上訴。
截至目前,除謝陽外,包括被關押超過1年的王全璋及江天勇仍無法與律師和家人會見。
嚴嚴/李魚(路透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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