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恐怖炸彈,還是意在敲詐?
2006年8月2日德國周二發現了兩只裝滿炸藥的箱子,它們都是於周一送往火車站,因無人領取,經由車站的工作人員將它們送到失物招領處的。一隻炸藥箱是在北威州多特蒙德市發現,另一隻是在萊法州的科布連茲市。德國聯邦總檢察長哈爾姆斯女士已宣佈,對這兩只箱子的調查已經開始。她還說,有懷疑認為,該事件同恐怖組織有關。目前不清楚的是,炸藥同有計劃的恐怖活動有關,還是為了要挾火車站。
據德國電視一台的消息,兩箱炸彈的製作形式完全相同,雖然德國聯邦檢察署沒有證實這一消息,但德國電視二台也報導說,在兩個城市發現的炸藥都是完整的爆炸裝置。
官方調查機構證實,在多特蒙德發現的是一隻容量為11升的玻璃瓶,裡面裝有丁烷氣體,此外還有4升半的汽油混合體,導線,計時器。計時器很可能是自動引爆裝置。引爆系統是否完善,是否能夠奏效,目前還要等待警方調查的結果。警方在解除爆破危險時毀壞了炸彈的引爆裝置,因此,下一步的調查難度增大。
警方的專家小組確認,從炸彈的形式看,可以將它歸類為專業性炸彈。如果爆炸,可以產生非常嚴重的後果。在多特蒙德市,還沒有查清,這只裝有炸藥的箱子是什麼時候進入火車車廂的。有關列車是一趟地區間快車,每天從亞琛開往哈姆。
另一個發現炸彈的城市科布論次市於當日傍晚對火車站附近進行了轉移和疏散工作。列車交通暫時中斷,車站200米處的各類服務設施全部停止正常營業。警報時間持續了一個小時。炸藥箱是周一交送到失物招領處的,周二下午被打開發現炸藥。
負責兩個城市安全的警方正在進行全面調查,不論是恐怖嫌疑,還是有目的的要挾訛詐,警方都不會放過任何一條線索。
本次炸藥事件讓人想起2003年在德雷斯頓發生的一起類似事件。肇事者因為一個設計錯誤,未能成功引爆,否則,該炸彈的威力足以導致數百名乘客死亡或者受傷。2005年7月,法院因多起謀殺未遂罪宣判肇事者12年有期徒刑。肇事者是一名破產商人,他招認,因為負債纍纍,想借此敲詐德意志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