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羅德贊同禁止女教師上課包頭巾
2003年12月21日廣告
施羅德講這番話的起因是法國總統希拉克於12月17日宣佈法國教育系統明年將執行議會不久前通過的一部法律草案,不允許公立學校內出現任何宗教性標誌物,比如伊斯蘭頭巾。這一規定在歐洲範圍內引起了激烈的爭議。德國於今年九月曾由憲法法院就課堂與信仰伊斯蘭教的女教師包頭巾問題作出過含糊的判決。
施羅德在接受「圖片報」星期日版的採訪時說,他主張禁止女教師上課包頭巾,因為德國是一個「世俗化的國家」。不過,施羅德說,女學生不應該被禁止上課時包頭巾。
施羅德在採訪時引用了今年9月24日德國聯邦憲法法院的判決。為包頭巾問題而一狀告到聯邦憲法法院的是阿富汗裔女教師費蕾斯塔.魯丁女士,她因為堅持包著頭巾上課,被巴符州文化教育部取消了教師資格。聯邦憲法法院的判決是:在沒有相應法律的情況下,不能禁止穆斯林女教師在課堂上包著頭巾。而相應的法律由各州制定。也就是說,當時憲法法院既沒有明確判定費蕾斯塔.魯丁女士勝訴,也沒有明確說女教師上課可以包頭巾,而是將皮球踢回了州一級。
聯邦憲法法院判決後,巴符州和巴伐利亞州就通過州的立法程序制定了禁止女教師上課包頭巾的法律規定。一般來說,今後德國其它聯邦州會陸續傚法巴符州和巴伐利亞州的做法。
在歐洲,對包頭巾問題的看法大相徑庭。在法國,這個問題已經爭議了14年。在英國,包頭巾根本就不是問題,女公務員到處都可以包著頭巾上班,無論是當老師的還是當警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