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第一審公安部原副部長李東生獲刑
2016年1月12日廣告
(德國之聲中文網)國家媒體新華社對李東生的庭審內容進行了報導。文章稱,1996年至2013年間,李東生曾擔任中央電視台副台長、中央政法委員會委員、公安部黨委委員、副書記、公安部副部長等職務,並利用職務之便獲利。
新華社文章援引主審檢查官的話稱,2008至2013年,李東生直接索取或通過親屬非法收受財物約2198萬元。
文章還稱,2013年12月底,中紀委曾宣佈,李東生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已被免職。
此外,李東生還是中央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的核心成員。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介紹,2014年6月,李東生因涉嫌嚴中違紀問題,被開除黨籍,移送司法機關。
李東生是2016年習近平反腐運動中最新被打下的中共高官。
周永康的心腹?
儘管庭審報導中沒有提及李東生與周永康的關聯,但2013年底李東生落馬時的一些相關報導中,李東生被指與前中共政治局常委、政法委書記周永康關係密切。
香港《明報》曾報導,坊間傳言周永康的妻子賈曉燁是由李東生介紹給周的。周永康於2007年十七大後任中央政法委書記,此後一直提攜和重用李東生,在進入公安部之前,李東生並無政法工作經歷。
去年6月,周永康同樣在天津受審,並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時隔半年多,李東生於周二(1月12日)被一審判處15年有期徒刑,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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