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立憲與黨主立憲
2013年7月12日6月26日,海內外123位華人首批聯署的《公民憲政共識》文本在網路上公開,簽名者中不乏5年前《零八憲章》的多位發起人和首批聯署人,包括中國知名經濟學者茅於軾、《炎黃春秋》副社長楊繼繩、政治學者陳子明、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張鳴、上海作家沙葉新等都在其中。
憲政在一黨專政的中國,就像「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然而一經指出「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已經有了很大的侷限性,而且還出現一種不能排除的危險:總是把議題與要求提交給黨,呼籲黨自己解決,把皮球踢給黨,那麼就是對黨領導一種吊詭的強化,只能造成「黨主立憲」的氛圍,這種「黨主立憲」的結果一定與憲政目標南轅北轍。
現行憲法是專政類型憲法
中國大陸的四部憲法均屬社會主義專政類型的憲法,這類的憲法是在馬克思思想列寧主義之理論基礎上制定的。其特徵:一是政黨不分,以黨代政,黨權凌駕於憲法之上,以至於有憲法無憲政,有一黨專政,無民主憲政;二是實行無產階級專政。無產階級專政,按照列寧的解釋是「直接憑著暴力不受任何法律約束的政權」。
社會主義專政類型的憲法一般規定政權形式為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實際上是中央集權制。實行這種中央集權制的結果,是使這些國家成為高度集權的極權主義國家。在這樣的國家裡,政府享有無限權力而人民的個人自由和個人活動空間大大縮小以至於無。這種類型的憲法之所以只在表面上規定人民享有眾多自由權利,而實際上少給以至不給,這叫做抽象賦予權利,具體限制權利。
這完全是其一黨專政性質決定的,因為專政政權是違背大多數民眾的意願,槍桿子打出來,建立在恐懼的基礎上,由強權強行建立的。正如有些著名共產黨人在檢討社會主義失敗的原因時指出的「要把社會主義的方案強行塞給一個農民佔絕大多數的國家,只能通過絕對的專政才能做到,借助於紅色恐怖才能建設社會主義。」很顯然,實行這種極權主義國家的社會主義類型的憲法,同民主憲政是根本對立的。
若想在中國實行憲政,必須重新確立西方憲政的原有內容,修改社會主義類型憲法對憲政的歪曲和篡改。有人說這條路走不通,因為毛澤東已經做出另外一種結論:「西方資產階級的文明,資產階級的民主主義,資產階級共和國的方案,在中國人民心目中一起破了產。」現在看來,他這個結論未免做得太早了。
中國共產黨之所以能打敗國民黨並取而代之,恰恰在於它一貫以實行「民主政治」為號召,騙取了全國人民的擁護。事實上中國人民對民主自由的嚮往和追求從來沒有停止過,民國的民主憲政過去被打斷過,並不等於永遠被打斷,永遠不能實現。當前台灣實行的民主憲政的成功就是一個顯著的例證。
憲法與改革的衝突是根本性的政治問題
自七十年代末和八十年代初以來,中國就有一些法學家、政治學者提出修憲,實行憲政的意見。1995年我發表的《中國憲法簡史》中,我也認為以現行憲法為基礎加以修改,即以和平的方式是完全可能的,這是阻力和代價最小的,
絕望之前有希望,絕望正是在希望中形成的,從1995年到2005年,我在美國十來年後回到中國大陸,落葉歸根,接了地氣,接觸了現實,慢慢了反思了我自己對改革認識的心理歷程。過去改革時期不正面處理憲法與改革的衝突,說明中共領導下的改革,還是黨化改革。本來改革就為了消除一黨專政,建立法治,可是推動改革的方法,如果還是黨化和專政的,那麼有毒之樹解不出善良之果,不僅消除一黨專政建立法治的目標無法達到,而且黨化和專政會捲土重來。
憲法與改革的衝突,是根本性的政治問題,是不容迴避的。一味迴避,從源頭沒有解決憲法危機的改革,就會是扭曲的失敗的改革。這已經是當下的改革歷史所證明的。遺忘了的根本性的政治問題,就會不斷地重新被提起。
我逐漸相信憲政如此美好,但是中共是至死不渝不讓實現的。有權力的統治階層是不會自動退出歷史舞台的。在黨的領導下,就不會有憲政或者改革出憲政,這二者是截然對立,非此即彼的,沒有通融的餘地。有毒之樹結不出善果,不管是提社會主義,資本主義,社會主義憲政,資本主義憲政,還是憲政,都結不出善果。
《公民憲政共識》與《零八憲章》不一致
2008年張祖樺與劉曉波牽頭髮起《零八憲章》,我的名字被簽署在第一個位置。零八憲章的主張,與我1995年提出的修憲主張是吻合的,影響很大的聯邦條款我更是贊同。不僅如此,我一直強調《零八憲章》不僅僅是一個憲政文本,更是一場轟轟烈烈的憲章運動,簽名活動持續到今天還在進行。這並不是像有人誤解的那樣,是一場「公車」上書,而是一場公民立憲運動,是一次基本人權的重申,面向公民社會的重申,面向公民社會並且淡化向官方呼籲的色彩,如此就將官方置於公民社會的下面。這就決定了《零八憲章》並不是「黨主立憲」,而是公民立憲。
而當前的《公民憲政共識》聯署與《零八憲章》方向並不一致。
於浩成,著名法學家,原中國憲法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政治學會副會長,原公安部群眾出版社社長兼總編輯。
責編: 達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