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
德國最高法院駁回面部全遮蓋駕車人上訴
2018年3月20日廣告
(德國之聲中文網)德國憲法法院日前(3月19日)駁回一名穆斯林女性的起訴。起訴人要求取消關於駕車人不得遮蓋臉部的規定。這位女性稱,這一規定侵犯了她的宗教自由權。
起訴人曾戴尼卡布(全遮蓋面罩)駕車7年。設址卡爾斯魯厄的聯邦憲法法院裁定,起訴人未能說明相關法律規定何以侵犯了她的宗教自由權;或者說,她何以認為,不遮面駕車屬不當行為。
交通規則新近更改
依據交通法,為保護其他交通參與者,駕車人務必要有"不受阻礙的全方位視線","不能遮蓋臉部,以致不能被辨認出來"。
去年9月修改的相關法律亦旨在幫助警方確認交通事故肇事司機,並追究其責任。
根據法院的這一裁定,這名婦女將不能獲得駕照,因為,她不能學完駕駛課程,或完成駕照考試。起訴人則強調,她需要駕照,因為,她是單身母親,並居住在鄉間。
凝煉/李魚(法新社、福音教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