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語媒體:想來香港嗎?後果自負!
2024年3月21日(德國之聲中文網)《時代》周報發表分析文章稱,2003年,基本法23條立法就曾引發大規模抗議浪潮,以至於立法程序被迫叫停。而現如今,這一立法草案竟然獲得全票通過,足見香港已經徹底完成了"大陸化進程"。文章寫道:
"香港現在已經變得墓地一般的寂靜,為什麼還要制定一份新的國安法呢?立法過程為何又要如此匆忙?從1月底公佈立法要素,到3月19日全票通過,整個過程耗時不足50天。按照香港政府提出的理由,這一切都是為了填補'法律空缺'。2020年,中央政府授意發布的國安法中,規定了四種需要懲治的罪行:分裂國家、顛覆政權、恐怖活動以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
而根據基本法第23條的新立法,懲治范疇又擴展了五個新的罪名:叛國、叛亂、竊取國家機密、破壞以及境外干預。上述罪行一旦確認,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本周六,新法就將開始生效。
簡言之,今後僅僅是因為接觸了外國外交官或記者,就可能被香港法庭定罪判刑。根據這一新法,擁有'煽動性'的出版物,就可以被判處最多三年的監禁。今後港府將有權無須讓犯罪嫌疑人在48小時內見到律師,也有權在沒有控罪的情況下,將當事人關押16天之久。香港出售批評共產黨書籍的書店本來就已經寥寥無幾,現在又有一家媒體宣佈要關門打烊。受美國政府資助的自由亞洲電台也宣佈即將離開香港。"
《時代》周報的分析文章指出,23條立法速度之快,令人咋舌。港府的目的很明顯,就是要在最短的時間內,使這一新法成為既成事實。
"《南華早報》報導稱,對外界嚴守秘密的目的是:要讓'外國勢力'對新法的出台感到措手不及,以便最大限度地減少國際社會的批評和制裁。北京的中共政權以及他們在香港的代理人就是要讓西方政府、媒體和非政府組織一直蒙在鼓裡,直到生米已經煮成熟飯。"
對於香港本周通過的基本法23條立法草案,《法蘭克福匯報》發表評論稱:
「早在從2003年,香港就曾試圖通過這樣一部法律,但立法嘗試引起了公眾社會大規模的抗議浪潮。港府只好收回成命。 而現如今,香港立法會的表決中,新法以89:0全票獲得通過,而且幾乎聽不到任何公開反對的聲音。這一現狀並不令人驚訝,畢竟那些最有可能發表反對意見的人,要麼已被政府投入監獄,要求已經流亡海外。
擬議中的'送中條例'引發大規模抗議浪潮後,中國為香港制定了引起廣泛爭議的國安法,而本周通過的新法就是這部國安法的後續。顯然一部國安部還遠遠不夠。
儘管香港股市低迷,外國投資者大批撤離,政府還是決計要擁有更多抓人關人的法律工具。新法的適用範圍非常廣泛,叛國和叛亂的定義又極其模糊。總之,想來香港嗎?後果請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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