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語媒體廣泛報導中國物權法
2007年3月19日瑞士巴塞爾日報寫道:「2004年,私有財產權寫入了憲法,現在又通過法律保護私有財產。一段時間以來,過去把階級鬥爭寫在自己旗幟上的中國共產黨也開始接納私營企業主入黨,現在它又放棄了另一條社會主義原則。所以,保守的共產黨幹部反對這一改革。他們擔心,新法律對那些在國有企業私營化過程中發了財的生意人來說,是一種獎勵。
「共產黨聽從了這些意見,只向農民出租土地,不把土地所有權轉讓給農民。這樣,八億農民仍然處於無權的地位,像過去一樣,幹部一旦想把農田用於建設項目,農民就很容易成為受害者。而城市人則對這一法律感到高興,但法律條文的力量不能超過法官運用法律的權力。恰恰在這方面,中國仍然在跛足而行:中國的法院腐敗,受地方幹部操縱。」
德國奧得河邊區日報發表評論指出:「中國這個崛起的大國日益處於共產主義上層建築和資本主義基礎的矛盾之中。這導致了急劇的社會變遷:城鄉差距增大,經濟增長被同樣巨大的環境污染消耗殆盡。批評人士擔心新法律將成為社會主義的大拍賣,而近兩億民工所遭受的一切說明,社會主義根本不復存在,他們每天都在經歷著狂躁的資本主義。」
每日郵報的評論寫道:「是打破禁忌、還是早就應該做出的決定?今後,私人財產在中國將與國家財產和集體財產一樣受到保護。經濟改革開始逐漸影響到法律,個人有權利反對國家和黨為所欲為地剝奪他們的財產。在毛的治下,共產黨可以剝奪個人任何權利,而今天為了國家的大項目就可以毫無顧忌地拆除一切。如此看來,保護私人財產是在走向法制國家的道路上邁出了一步。當然,中國離自由和民主還差得很遠。但正因為這樣,爭取這一權利才顯得更為重要。」
新奧斯納布呂克報把通過物權法比作萬里長征的一步:「上世紀三十年代,紅軍為了避免自己被徹底消滅,不得不進行長征,從而為後來共產主義革命取得勝利奠定了基礎。經過數十年的時間和錯誤之後,中國共產黨人現在朝著資本主義市場經濟進行了一場新的長征。今天做出保護私有財產的決定是這條道路上的又一個里程碑,同時也是為了迎合私營經濟,因為現在國家財稅收入的70%來自私營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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