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每周三童因家暴喪生
2012年6月30日(德國之聲中文網)他們才幾天或幾個星期大,卻被使勁搖晃而斷了頸椎;他們飲食不足或根本得不到吃喝而餓死;他們被毆打、被暴虐、被強姦;他們往往還被殺害,因施暴者想銷贓滅口。。。這些案件當屬德國警方登記到的德國最醜陋、最黑暗的一面:2011年德國有146名兒童因在家中被施暴或缺乏照料而喪失生命,構成刑事追究案件,其中大部分兒童都還未年滿6歲。2011年德國各地青少年事務管理局不得不接管三萬多名少年兒童,將其送到兒童福利院,或寄養到經過審核的家庭。
一般來說,德國地方政府的青少年事務管理局擔負監督少年兒童身心健康成長的義務,一旦發現異常必須出面干涉。但實際上,很多情況管理局人員並不知曉,只有當家長上門求助或有人提供線索時,他們才知道。
求助之聲常被忽視
但即便得到消息,管理局人員也往往力不從心,或敷衍了事。德國兒童救助協會(Deutsches Kinderhilfswerk)總經理霍夫曼(Holger Hofmann)說:"許多青少年事務管理局都人手極為不夠,根本管不過來。"結果是,鄰居或者兒科醫生提供的明確線索往往不被重視;線索表明情況嚴重時,管理局也會派人上門查訪,但他們經常以"無異常跡象"為結論了之,導致錯估情況。
科隆市政府家庭問題咨詢處的教育專家科魯姆麥希(Martin Krummeich)對此不足直言不諱,但他也指出,多年來,德國政府就一直在削減青少年監督咨詢工作的經費,同時又推出新的《兒童保護法》(2012版),發派給青少年事務管理局更多任務:為單親父母提供更多幫助;對父母離異情況提供更多幫助;為外國移民子女提供更多特別幫助;管理局應擴大服務對象;在處理個案時,應組成"多專業團隊"共同處理,以避免錯誤決定,這樣一來,有些個案的處理時間便被拉長。
父母力不從心
但實際上,症結並不在政府部門的監督不足或工作失誤,而是在於德國社會發展的失誤。兒童在德國社會更多地被視為負擔,而不是對生活的充實。霍夫曼一語道中要害:"在德國,兒童大聲玩耍,會被感覺為噪音。"德國甚至不得不推出一部專門法律,規定幼兒園發出的聲響將來不能構成鄰裡起訴的理由。霍夫曼表示,這就很能說明德國社會對兒童的真實態度。
"越來越多的父母感覺自己應付不了日常生活。"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德國分部發言人庫恩(Helga Kuhn)女士介紹說。很多家庭的父母都得雙雙工作才能保證家庭收入,尤其是年輕父母很容易陷入過度緊張勞累的境況。據德國兒童保護聯盟(Deutscher Kinderschutzbund)估計,德國13%的父母"動手施暴"。因為兒童遭受的暴力常常來自他們最為信賴的人,因此他們往往獨吞苦水。就是年紀較大、想抗爭一下的孩子,常常也不知道可以找誰。
應對措施
"碰到有關暴力、性這樣的問題,我們在學校沒有老師可談。"霍夫曼在向兒童瞭解情況時一再聽到這樣的回答。因此,庫恩女士要求開展更多公共宣傳工作,提供早期救助,改進學校、青少年事務管理局和社會工作者之間的協同工作,不能削減家庭事務經費。德國已有許多機構機制,其中包括"聯邦教育咨詢會議(Bundeskonferenz für Erziehungsberatung)",旨在建立快速反應網路。顯然這些努力是有成效的,多年來德國因家庭暴力致死的兒童人數就在下降,2000年還曾有大約300起,6年之後已降為大約200例。
就對兒童的家庭暴力而言,目前還沒有具說服力的歐洲各國比較研究,不過2009年德意志研究聯合會(DFG)資助了一項比較調研,對瑞典、奧地利、德國、西班牙和法國的5000家父母進行調研,問他們曾否使用器物打孩子。結果表明,瑞典父母施暴最少(1.8%)。瑞典早在1979年就簽署了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據該調研報告,德國父母的施暴率為5.6%,略微高於法國(4.5%),西班牙最高,達6.7%。西班牙2007年才把非暴力教育寫入本國法律。據聯合國兒童基金會估計,全球每年有5億兒童遭受暴力。
作者:Wolfgang Dick 編譯:施彥
責編:李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