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新法嚴禁童婚 境外締結也不承認
2017年6月2日(德國之聲中文網)本周四(6月1日)晚間,德國聯邦議院表決打擊童婚法案。
法案包含了哪些內容?
與以前不同,未來只要一方在結婚時不滿18周歲,一般就不允許成婚。已經成婚的夫妻,若至少其中一方不滿16周歲,即應被視為無效,不予認可。如當事人未滿16歲和17歲,則其婚姻一般須予取消,形同離婚。不過,對這一年齡段,允許有例外,由家庭事務法庭聽證未成年人和青少年局,然後作出決定。
政府為何要制定這一法律?
背景是,隨著移民數量增加,也有更多童婚夫妻入境德國,而這些夫妻中往往是女方尚未成年。根據聯邦內政部提供的數據,目前,全德範圍內有1475名未成年人登記為已婚,他們當中大多數是少女,其中361人不足14歲。據統計,來自敘利亞的未成年人夫妻最多,有664人。還有很多童婚夫婦來自阿富汗、伊拉克,以及保加利亞、羅馬尼亞以及希臘,他們大都屬於當地的土耳其裔少數族群。
如果有伊瑪目或另一宗教人員主事成婚,是否將受處罰?
是的,當事人將被控違法,並被課以最高可達5000歐元的罰金。
救援組織和團體對該法有何看法?
很多救援組織認為相關法規過於嚴厲。人道組織"拯救孩子"(Save the Children)就批評說,該法"過分",違反國際兒童權利公約;天主教主教委員會強調指出,做更多的個案審理才更能保障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德國人權研究所也反對籠統的解決辦法。
其它國家如何應對童婚問題?
有關童婚,不存在統一的和有法律約束力的定義。不過,多數國家對婚姻年齡設有下限。但出於傳統的、宗教的、文化的或社會的原因,會一再發生與法律規定抵觸的婚姻。根據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公佈的一份報告,2014年,約有7.2億女性和1.56億男性在18周歲前成婚;大約2.5億女性結婚時還未滿15周歲。南亞和非洲的比例尤其高。
凝煉/洪沙(德新社、法新社、基督教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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