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承諾加強人權維護
2006年12月8日人權專家們認為,德國擔任歐盟輪值主席國的時候有4個方面應該被列為工作重點。這包括:歐盟範圍內的基本權利保障、內務和法律範圍內的數據保護、移民與難民的人權,再有就是歐洲安全政策和防禦政策中涉及到的人權問題。
俗話說:信任是好事,監管更重要。如果這裡涉及到的是歐洲境內的基本權利保障,那麼這項基本原則就是顯而易見的了。德國國際人權組織的巴特爾認為:「想加入歐盟的國家都必須證明自己是一個遵守人權並且保護人權的國家。但奇怪的是,一旦邁進了歐盟的門檻,一切監督就都神不知鬼不覺地消失了。」
所以國際人權組織支持一項發展預防性的歐盟基本人權保障的建議。「我們現在急需的是在歐盟範圍內建立一套針對違反侵犯人權的 監督控制實施體系。這對樹立歐盟在此問題上的可信性也是十分重要的。我們可以以此對其他國家發生的違反侵犯人權事件嚴肅而有效地進行譴責。」
歐洲委員會通過決議決定在維也納設立一個歐盟基本權利辦事處。它的工作重點是放在歐盟法律與基本權利的一致性以及在歐盟各成員國實施情況的問題上。這樣也可以一定程度上減輕位於斯特拉斯堡的歐洲人權法院的工作。為了能使這個辦事處有效率地工作,之前必須滿足幾個前提條件:「如果這樣一個機構是在適當的經濟開支以及人員安排的情況下建立起來的,並且這個機構真正受理違反人權的案件,同時給予警告或者提出相應的建議,使這類事件得到解決,那麼這就為在歐盟內部建立起一個針對違反人權事件發生的監督控制體系向前邁進了一步。」
德國人權研究所的魏因茨爾也提出了相似的建議:「我在這裡想特別強調的是,我們要向聯邦政府建議,政府應該致力於通過位於盧森堡的歐洲法院擴大並調整司法上的監控。目前還存在著一定程度的缺陷,一方面涉及的是移民與難民領域,另一方面是在歐盟成員國之間的警察和司法界合作打擊刑事犯罪的問題上。」
德國人權組織向聯邦政府提出的大多數要求涉及的都是加強對移民難民人權的保護。德國政府正在積極謀求一項能夠有效改善非洲人民生活水準以使其無需再移民海外的發展政策。德國國際人權組織的巴特爾對此表示歡迎,同時他補充說:「這並不意味著德國政府由此想逃避人權保護問題方面的義務。每個人始終都還是有權利在歐洲境內獲得一個合理的政治避難。但是如果並行發展出一個發展政策,能夠讓非洲國家的條件從中長遠期看來得到明顯改善,非洲人不再有一定要離開自己的國家移民歐洲的感覺時,那麼無論是對非洲還是對我們都是一件皆大歡喜的事。」
德國專家認為,歐盟的外交、安全和防禦政策都應該在法治與民主的原則下制定,同時也必須考慮到自由與人權的因素。大約10年前有人提出來,推廣好的政府的領導、支持社會福利改革、穩固法治國家以及保護人權是建立和諧社會秩序的良丹妙藥。所以即將成為歐盟輪值主席國的德國也應該利用這個機會,在對待鄰國政策的時候也將人權的因素考慮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