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大麻廣泛解禁 作為藥品不是毒品
2017年1月19日廣告
(德國之聲中文網)新法將於今年3月正式生效。新法規定,大麻在治療特需情況下,可以作為止痛類處方藥。德國衞生部1月19日發表聲明作出以上宣佈。此外,新法還規定,德國各醫保公司要包銷處方藥大麻藥品的費用。目前,醫保公司基本一律將此類藥品排除在包銷範圍之內。德國範圍內,截至目前只有約650名患者獲得特批,這些患者接受治療所需的大麻可以報銷。
新法生效後,此類特批做法將被自動取締。不過,大麻仍舊不能像阿司匹林等藥品一樣直接在藥店出售。要想獲得大麻作為止痛藥,患者需滿足一系列前提條件,比如患多發性硬化症、癌症等慢性病的患者有可能獲得大麻作為止痛藥。此外,將大麻作為治療藥品一定要是在其他治療手段和藥劑均無效的情況下的最後選擇。
滿足以上條件的患者可以得到醫生開的大麻處方,到藥店領取乾燥大麻草或精油。在德國選擇接受大麻作為治療藥劑的患者,還必須承諾參與一項臨床調查,以便學者研究大麻的醫藥作用。不同意參與醫學調查的患者,其大麻費用將得不到報銷。
謝菲/任琛(德新社、法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