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氣候峰會最終通過「2度」保護協定
2015年12月12日(德國之聲中文網)來自全球的196名國家代表在巴黎通過了氣候保護協議的最終草案。這份草案旨在防止溫室氣體排放對全球氣候產生威脅。之前外界和與會各國都關注的一個焦點是,這份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各國部長級代表的最後表決結果表明:此次巴黎峰會所達成的氣候保護協議具有法律效力。
2度 和 1.5度
這份協議最關鍵的內容是,所有簽署國家同意將地球氣溫上升的幅度控制在與前工業時代相比最多2攝氏度的範圍。在決議通過之前的最後一刻,許多與會者要求將氣溫升高的上限定在1.5攝氏度。因為如果氣溫上升2攝氏度,許多直接受到全球氣溫變暖影響的島嶼國家就將被海水覆蓋,或變得不宜居住。但相關國家的訴求最終未被采納。氣候保護協議的最終目標被定在1.5度到2度之間。
此外,為了幫助發展中國家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並有能力面對全球氣候變化所帶來的後果,發達工業國家承諾從2020年開始每年為此提供1000億美元的撥款。在2025年之前,還會提高這筆撥款的額度。
最新的氣候保護協議規定,簽署各國有義務盡快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量,但也給予發展中國家更多的時間來實現這一目標。
與會國家達成一致,在本世紀的下半部分實現溫室氣體排放和自然吸收之間的平衡。也就是說,在考慮到海洋和森林有能力吸收溫室氣體的情況下,讓地球的新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為零。
另外,協議還規定從2023年開始,以五年一次的頻率檢查各國是否達到了此次協議規定的氣候保護目標。
除了發達工業國家承諾在保護氣候方面先走一步,並幫助更加貧窮的國家同時,協議還規定其它國家也必須為此提供幫助。這也顧及了一個重要的現實:那就是新興國家如今有潛力為氣候保護做出更多的貢獻。
中國也滿意
潘基文此前與多個可能阻擋草案的國家代表會晤,包括全球三個最大污染國中國、美國和印度,以及南非、委內瑞拉、科威特、新加坡、澳洲和巴林。
法新社援引發展中國家團體的一名發言人報導稱,印度、中國、沙烏地和阿拉伯各國都對這份氣候協議感到"滿意"。他表示:"我們覺得它做到了平衡,顧及了我們的利益。"與會的中國氣候變化事務代表解振華表示,此次達成的氣候保護協議是「雄心勃勃」的。中國將承擔起自己的國際義務,和其它夥伴一起,為保護氣候做出貢獻。盡快讓中國的碳消費量在2020年之前達到頂峰。
美國國務卿克裡表示,從個人的角度來說,此次在氣候峰會上與其他國家代表合作的經歷讓他感觸頗深。現在最重要的是考慮如何將協議中的內容落實到行動,共同面對氣候變化——這一人類歷史上所遇到的最大挑戰。
這些國家之前都被視為通過此次巴黎氣候保護協定的阻力方。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在過去的時間裡,一直就誰應該更多的為保護全球氣候,抑制地球氣溫繼續上升而承擔更多責任存在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