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氣候無害的未來能源
2012年4月18日除了太陽、風和水,生物質也被視為對氣候無害的未來能源。譬如,用玉米和作物廢料可以製成生物燃料;木柴可以用於發電和供熱。然而,這種新能源並非毫無爭議。因為,用來獲取生物質的植物往往被種在原來的原始森林或者用來種植糧食的耕地上。為此,我們對「德國生物質研究中心」的部門負責人福爾克爾•倫茨(Volker Lenz)進行了採訪,他研究的課題是利用生物質發電。
《全球環保創意》:用生物質獲取能源──可行還是不可行?
福爾克爾•倫茨:在德國,有四分之三的可再生能源來自生物質,其中大部分是木材廢料,另外還有沼氣和生物燃料。所以,問題不在於是否利用生物質,而是如何利用。對這一問題的爭論日益激烈,這完全是合理的。現在,對這方面的科學研究也有了明顯進步。譬如,玉米對土壤的消耗嚴重,所以必須注意採取諸如輪作等相應的土地經營方式,保持土壤的品質。
另外一個有關的問題涉及到德國等富裕國家,即:如果這些國家把他們的能源體系日益轉向生物質能源,會給其他國家造成影響。如果在這個過程中不注重可持續性原則,那麼,在生物質出口國家可能造成排擠糧食生產,最終導致「要油箱還是要飯碗」的問題,也就是種植能源植物是否擠佔種植糧食的耕地。
據西班牙名為「糧食」(Grain)的非政府組織計算,全球排放溫室氣體的一半來自糧食:所有二氧化碳排放以及其他溫室氣體的15%來源於糧食種植和收獲。此外,糧食種植面積不斷佔用森林面積,由於開墾新的耕地而破壞森林,又在全球範圍內造成15%至18%的溫室氣體。其餘的部分則分別來自糧食的運輸、加工、包裝和冷藏。
海運造成的消耗相對有限,所以從非洲到歐洲的運輸路途尚在氣候指標可以承受的範圍。考慮到德國的木材儲備,從長遠看,大幅度擴建大型生物質電廠或者混合採用生物質燃料,只有依靠進口。所以,重要的是如何在獲得生物質原料的國家遵守可持續性標準。
《全球環保創意》:「可持續性標準」如何定義?
福爾克爾•倫茨:生物質不能通過對雨林進行掠奪性砍伐來獲得,土壤不能破壞性消耗,水資源不能過度使用,還要考慮到社會因素:譬如不能剝奪當地人需要的木柴,不能助長低薪水和使用童工的現象。
《全球環保創意》:利比裡亞環保組織「地球之友」的負責人斯拉思•斯亞科(Silas Siakor)批評說,如果出口木材為歐洲人提供暖氣,該國自己將沒有木炭可燒。這個說法有依據嗎?
福爾克爾•倫茨:原則上說,大多數發展中國家的普遍問題是用木炭做飯,這些木炭不是工業化生產,而是在一些效率低下的炭窯製成,因此損耗大,對環境的破壞嚴重。
《全球環保創意》:是不是應該為利比裡亞提供替代的技術,譬如太陽能爐灶?
福爾克爾•倫茨:我們不能免費贈送太陽能爐灶,而是要教會那裡的人自己生產和維護。這樣可能會在不掠奪自然資源的情況下,獲得多餘的生物質原料。這時候,如果價格公道,使出口國能夠獲利,那麼,進口木材就和以合理價格進口熱帶水果等其他產品沒什麼兩樣。
聯合國糧食權特別報告員奧利維爾•德•舒特(Olivier De Schutter)認為,全世界可支配耕地面積的定義也是一大問題:「根據聯合國糧農組織(FOA)的估計,全世界總共有60億畝可支配耕地,其中有30億畝在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地區。問題在於,耕地在每平方公里低於25人生活的地方才稱為「可支配」。這些耕地實際上往往被小農戶或者遊牧民使用,雖然他們當中許多人必須依賴這些土地生存,但並沒有所有權。因此,『可支配耕地』是一個不準確的概念。」
《全球環保創意》:要做到不排擠糧食生產、抵制低薪水、不買光當地木材資源,這樣的高標準能夠得以實施嗎?
福爾克爾•倫茨:在理想世界裡是可以實現的。在我們的世界只能接近這個目標。困難在於讓企業實施和監督。為此,有一段漫長而堅持不懈的路要走。但是,我們不能因此而放棄。
人們可能永遠無法說明,在其他地方將會產生什麼樣的變化。這個問題只能通過一個全球性的認證系統來解決,但是,要走到這一步,還有很漫長的路。目前只能檢查具體某個地方的具體案例是否做到了可持續性。這是可行的,而且也可以進行檢驗。
採訪人:Johanna Treblin
責編:當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