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釁滋事罪」=「公民讓領導不爽罪」?
2014年5月6日(德國之聲中文網)據美聯社5月6日報導,北京維權人士胡佳和律師斯偉江稱,維權律師浦志強5月3日在北京參加完"六四紀念研討會"後被北京公安局刑事拘留。本次研討會旨在探討六四事件後果及影響,並呼籲當局調查真相,合理解決遺留問題。次日消息人士透露,浦志強、胡石根等參與者失聯。北京警方尚未回應美聯社的置評請求。
據斯偉江稱,浦志強被刑拘的罪名是"尋釁滋事"。美聯社評論表示,這一模糊不清的罪名被日益頻繁的用於打壓異議人士。
廣東聚友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全平(網名:愚-言)在其新浪認證微博上寫道:"4月8日,我把寫了字(豈有此理:要求官員公開財產也要有罪)的小車停在海淀區法院門口,沒吵沒鬧,就被海淀區警方以尋釁滋事刑事拘留,關押在海淀區看守所,4月17日被取保候審。今天,浦志強律師以尋釁滋事被刑事拘留,老浦又做了什麼'壞事'?"
在新浪微博認證為北京市振邦律師事務所律師王甫的微博中寫道:"當老浦被拘,方發現尋釁滋事罪名之濫用已到了無法無天的地步:網上說幾句話,尋釁滋事;吃飯聚餐、尋釁滋事;為維護自身權益找領導反映問題,尋釁滋事;開個研討會紀念紀念某個事件或某些人、尋釁滋事......只要是官員覺得不爽的,都能拿尋釁滋事罪套住你。乾脆換個直接點的罪名:公民讓領導不爽罪!"
王甫另外補充道:"老浦作為兄長,經常與我交流並始終認為律師應溫和理性,就是這樣一個溫和理性的人也還進去了。多的話不說了,隨時準備為老浦辯護。"
北京市惠誠事務所律師王興也在其認證新浪微博上作出類似表態:"別的做不了,我只能先報個名。我願意為兄長、前輩浦志強律師辯護。譴責這樣假法律之名的亂法行為。"
非同尋常的異議人士
去年二月,浦志強在新浪、騰訊和搜狐三大微博網站上,發布實名舉報周永康的博文,要求清算過去10年維穩的社會治理模式,建立法治社會和憲政治國。浦志強還曾簽名聯署公開信,要求中國領導人習近平釋放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
美聯社指出,與大多數異議人士不同,浦志強頗受中國主流媒體的關注。雖然他公開批評政府,但仍是媒體雜誌的特寫人物,也因為高調組織反對勞教的運動受到媒體採訪。去年還獲得《中國新聞周刊》評選的"影響中國2013年度法治人物"。
在專門蒐集遭屏蔽和刪除的微博的網站--自由微博上"浦志強"三個字目前位居"即時搜索"排行榜榜首,知名媒體人、記者劉向南等多名博主發表的博文"著名律師浦志強以涉嫌尋釁滋事罪被北京市海淀區公安局刑事拘留,現關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已被新浪微博屏蔽。
綜合報導:安靜
責編:石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