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之聲中文網)原本外界就認為,立法院本會期因「朝小野大」,加上國民黨和民眾黨兩個在野黨擺明聯手合作,故而勢必有一場大戰。
比較令人意外的是,在野黨版本的法案內容,讓外界質疑是把立法委員的權力擴大到威脅人民權利。如果法案正式成為法律,未來台灣立法院的權力是大到可以要求總統到立院國情報告,而且還要回答立委的「提問」。
此外,立委也能成立調查委員會傳喚官員、公務員、「社會相關人員」到立法院「作證」;若立委認為公務員做「虛偽陳述」,就是觸犯「藐視國會罪」。立法院權力遠超過以往,但是法案卻沒有提出制衡的機制以及救濟的辦法。
或許是認為兩黨聯手表決的時候有絕對多數,所以推出法案的在野黨事先也沒有公告周知、讓人民知道法案的內容,導致法案被冠上了「自肥」的帽子;加以國民黨籍立法院長韓國瑜裁定以舉手方式表決、還有民進黨立委批評法案條文「沒有討論」等爭議,就好像是組成了一份「菜單」,讓抗議民眾可以從這份「菜單」上選擇自己要抗議的理由。
參加抗議行動的民眾,是不是真的瞭解法案爭議的條文呢?從法案條文的複雜程度,還有與抗議現場民眾對話的結果來看,民眾也許並不瞭解法案的內涵,也不見得瞭解議事表決的程序。不過,以國會「調查權」的法案為例,前面一個條文說,國會可以要求「社會有關人員」提供資料;後面又說,接受國會調查期間,受調查人員委請律師需經調查委員會主席許可。這就已經被解釋為剝奪人民權利的違憲行為。
在講求「速食文化」的現代社會,法律文字本來就很難三言兩語解釋清楚。前面沒解釋明白,跟著又來一個「藐視國會罪」;偏偏在野黨立委當中,還真的有幾位是形象不太好。國會的擴權被看成是「濫權」,通過了擴權的法案,卻沒有制衡的機制;原本是監督政府的立法機構,好像要為自己鍛造斬人不犯法的「尚方寶劍」,給自己增加司法的權力。
在沒有好好包裝法案和自己的形像之前,國民黨和民眾黨就接連推出擴大國會權力的法案,可以說是有欠思考。
抗議民眾當中,年輕一點的記得當年「30秒火速通過」《服貿協議》引發的「太陽花運動」,老一點的「野百合世代」,則記得當年的「資深中央民意代表」為了爭取更多的退職金,平常無所事事,投票當天卻是吊點滴、坐輪椅、躺推床,都要去投下「神聖的一票」、通過「國會自肥條款」。對比這次國民黨和民眾黨推動「國會改革法案」,難免會有股國民黨與民眾黨為何沒有從歷史汲取經驗與教訓的遺憾之感。
在野黨國會議員盡監督之責、讓政府官員日子不好過,本來就是天經地義;但是當在野黨被冠上「違憲亂政」的帽子、民調支持率也大幅滑落時,在野黨也得想一下,為何民間會有如此大的不滿?
民間的這種不滿情緒,也延伸到了兩岸關係,尤其是國民黨立法院總召傅崐萁4月底才去了北京,與中國全國政協主席王滬寧會面,所以這次的抗議者也繪聲繪影、煞有其事地引述中國異議人士的「爆料」,指稱是北京幕後主導、指示台灣在野黨於立法院「開闢戰場」,癱瘓民進黨政府的執政能力。雖然是沒有證據的「爆料」,但是已經由社群媒體傳開,讓原本就不滿的民眾,又多了一個上街抗議的理由。
更有甚者,國民黨和民眾黨的回擊戰術不是說服民眾,也不是向民眾解釋法案條文的來龍去脈,反而是訕笑民眾多天的抗議,把抗議民眾和民進黨劃上等號,說抗議民眾都是「民進黨動員的」。這激怒了更多的民眾,所以結果就是提油救火,而且提的還是汽油,不但助燃,而且還會爆炸。
回答對法案的質疑時,在野黨也就一句「將來可以釋憲」,卻不是解釋立委們為何要膨脹自我的權力。這換來的就是抗議民眾眼中的「傲慢」;這種狀況之下,即便是合乎立法程序、觀感或許不佳但是並不違法地通過法案,民眾也很難接受這種結果。
執政的民進黨也未必能夠在抗議中得利,因為反過來說,民進黨立委也得向民眾解釋,為什麼不能三讀通過這種立法院擴權的法案,國民黨和民眾黨沒做到的,未必就是民進黨能夠得分之處。這次的抗議告訴了我們,「民意和潮水不一樣,當你以為已經操控了民意,很可能接下來就會被民意所反噬」。
詹威克:台灣出生的醫界逃兵,曾經客居美國然後到英國從事媒體工作,也研究東亞歷史,八十年代離開台灣,繞世界一圈後返台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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