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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民思潮」黃之鋒被加控兩罪 周五上庭

王凡/石濤(路透社/法新社等)2015年8月27日

「學民思潮」黃之鋒去年9月與他人一同衝入港府總部前公民廣場,拉開了去年持續近3個月的佔領運動的序幕。因為此事,這位此前已遭起訴的年輕學生領袖如今又被加控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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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hua Wong Proteste in Hongkong
「學民思潮」黃之鋒表示,警方做出的是「政治起訴」圖片來源: Anthony Kwan/Getty Images

(德國之聲中文網)「參與(2014年)9月26日重奪公民廣場的行動是我在過去參與社會、學生運動的四年裡做出的最好決定」,黃之鋒周四(8月27日)這樣對媒體說。年僅18歲的他表示,自己並不後悔--「哪怕代價是上法庭、是坐牢」。他說,警方做出的是「政治起訴」。

據路透社報導,黃之鋒的律師章智達(Michael Vidler)表示,黃並未遭到正式逮捕,而只是受「邀」在9月2日出庭。

「他(黃之鋒)並不是處於取保候審,他們只是邀請他在9月2日出庭」,章智達說。「我不得不說,我在香港生活了20年,還從來沒有遇到過這種情況。」

章智達同樣譴責在事件發生近一年後的訴訟「完全是有缺陷的」,認為是「對法律程序的濫用」,法新社這樣報導稱。

Hongkong Proteste 16.01.2015
黃雨傘已經成為香港民主運動的標識和象徵圖片來源: Reuters/T. Siu

同樣在周四,黃之鋒在其Facebook頁面上貼出香港警務處發給他的起訴書,其中指控他「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會」以及「參與非法集會」,香港東區法院將於當地時間9月2日9點半審理該案件。

在同一帖子中,這位香港學生領袖還貼出了其上庭時間表,稱也將於8月28日和11月9日分別因「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中聯辦燒白皮書)」和「藐視法庭(旺角佔領清場)」在東區法院和高等法院接受庭審。

黃之鋒寫道:「最令我大惑不解的就是原來被控罪行詳情包括『導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破壞社會安寧』,真不明白為什麼進入公民廣場就叫破壞社會安寧……。如果進入公民廣場就是破壞社會安寧的話,倒不如去抓王征(亞視大股東),他也在公民廣場跳過舞。 」他在帖子中還配上了王征在廣場跳舞的圖片。

同樣在周四遭起訴的還有學聯方面的周永康和羅冠聰。羅冠聰與黃之鋒一樣,此前已經受到阻礙警方執行公務等指控。兩人將於本周五(8月27日)上庭,律師將為其進行無罪辯護。

在香港警局外,大約40名民運的支持者手持運動標識黃雨傘,喊著口號,要求目前的港首梁振英下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