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村官被勞教:對付異見者的利器?
2012年8月13日(德國之聲中文網)8月9日,多位律師和成都專欄作家何三畏在微博上發出一張重慶市彭水縣公安局的勞動教養通知書,內容為大學生村官任建宇因為在其QQ空間、騰訊微博上以轉發或發表時政評論和政治體制改革方面言論和訊息,計有一百多條,因此被彭水市公安局勞教兩年。時間從2011年8月18日至2013年8月17日。至此,薄熙來主政期間重慶又一勞教案浮出水面。早在去年4月,重市另一網友方洪曾因罵薄熙來是"一坨屎"而被勞教。
任建宇2009年7月於重慶文理學院畢業,當年獲重慶市選派到彭水縣郁山鎮擔任大學生"村官",後被錄用為公務員。勞教書指他從2011年4月至8月多次發表"負面言論和訊息"、"鼓吹西方政權模式;攻擊執政黨、政府,煽動網民顛覆國家政權"。何三畏表示,目前任建宇正在涪陵勞教中。
此事曝光後,很多網友認為:"如果按此標準,中國有一半以上的人都可以判處勞教"、"這是一種思想審判"。新浪微博認證"新聞周刊"主筆"章文的文章"表示:"湖南唐慧剛剛脫離牢籠,又曝重慶任建宇失去人身自由,僅僅是在微博上轉帖、發帖,即被勞教2年。我感到憤怒並呼籲公民集體反對的同時,也想正告執政黨,勞教制度早就不合時宜,侵犯人權,與文明社會相悖,已成眾矢之的,應盡早廢除。 "
8月13日,《紐約時報》中文版發表財經評論員王強文章"法外之法",指勞教教養制度起源於前蘇聯,上世紀50年代中共在發動"肅反"運動中逐步引進和建立起這一制度,並逐漸形成了中國獨有的制度。這種制度的巧妙之處在於公安機關毋須經法庭審訊定罪,即可將疑犯投入勞教場所實行最高期限為四年的限制部分人身自由、強迫勞動、思想教育等措施。
2010年,律師滕彪在為維權人士曹順利勞教案代理時,指"勞動教養制度違反人權條約、違憲、違法、侵犯人權。";近年越來越多的法學家和律師指,勞教已經成中國當局對付異見人士和訪民、法輪功練習者的利器,不久前,湖北維權人士肖勇因聲援李旺陽被判勞教1年半。
"劉曉波也曾被勞教"
2010年,中國律師魏汝久曾撰寫《中國勞動教養制度報告(2010)》。報告稱,勞動教養成了一個"筐",什麼樣的違法行為都可以裝。
魏汝久向德國之聲表示,勞教制度的功能在今天已經發生了變異,其長期關押的功能,被人為濫用,成了地方政府和公安機關的法治'自留地',甚至衍生出公安機關巨大的經濟利益空間。他指出除了尚不能構成犯罪的輕微行為被判勞教外,異見人士、訪民等也成為當局主要的勞教對象:"主要是對付政治異見人士,比如諾貝爾和平獎獲得者劉曉波就曾被勞教過;勞教也大量對付上訪人員,很多地方的標語就寫著'第一次訓誡,第二次拘留,第三次就勞教',如果是到外國使領館門口去'上訪'就直接勞教。"
"勞教制度是一具司法的僵屍"
早2007年年底,中國法學家江平、賀衛方及茅於軾等學者、律師69人聯合起草關於"對勞動教養進行違憲審查和廢止"。賀衛方批評勞動教養制度帶有明顯的"權力特徵";多名法學學家從2003年起就呼籲廢除勞動教養制度。
中國媒體人北風表示:"勞教制度豈是想廢就廢,華北東北多數勞教所至少三分之一以上是法輪功練習者,多的一半以上;南方多是賭博吸毒的,明碼標價,所外執行用錢買,最低價都要八千一年,更不用說還是免費勞動力,制度後面就是數以千億計的利益鏈。"
對此魏如久也表示支持取消勞教制度:"它是一具司法的僵屍,它所產生的歷史條件已經消失了,勞動教養制度應該取消和廢除。但在中國想取消這個制度是非常困難的,如果取消不了就把它司法化,不是公安機關自己來決定,要到法院進行聽證。"他也披露通過他的調查,勞教執行過程中存在大量侵犯人權、酷刑甚至至造成非正常死亡現象。
作者:吳雨
責編:洪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