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戀婚姻獲同等權利是公平的」
2013年6月7日廣告
(德國之聲中文網)6月7日,德國報刊頭條寫著"對同性戀者的歷史決定"、"卡爾斯魯厄讓執政聯盟丟醜"。但是,聯邦憲法法庭推翻了政府在同性戀同等權利問題上的政策,果真令人意外嗎?過去數年,憲法法庭已多次作出這樣的判決,無論是遺產繼承,收養子女,還是現在更複雜的個人所得稅優惠待遇。理由都很相似:如果同性戀者承擔婚姻義務,也將獲得同等的權利。
但基民盟和基社盟的多數成員不願予以認可。直到今天也是如此。2001年,社民黨和綠黨決定允許同性生活伴侶登記註册,引發聯盟黨的憤怒抵抗。基民盟2005年執政以來,其政策一直由聯邦憲法法庭做出最後裁決,如今也是。下周,政府將制定法律,賦予同性戀者同等的稅務待遇。基民盟、基社盟議會黨團多數通過了這一決定。而去年冬天,基民盟黨代會還予以嚴詞拒絕。
這背後是對同性戀群體的恐懼,以及對傳統婚姻的憂慮。這是沒有理由的。2001年以來,德國只有34000對同性戀生活伴侶登記註册,但每年登記結婚的人數則是這一數字的10倍。未來社會的中心仍將是男女婚姻。如果同性戀者獲得同等權利,也只不過是公平的。
如果說傳統婚姻受到威脅,那也是因為社會日益崇尚個人主義。人們的生活計劃有時不再把婚姻和子女作為中心。基民盟和基社盟的政策一直沒有考慮到,今天的女性既希望在職場取得成功,也希望生兒育女。所以,保護婚姻最好的政策是提供更多的幼兒園位置,幫助人們將家庭與職業更好的結合,同時為有子女的家庭提供稅務上的優惠。這比對同性戀的恐懼更能保護婚姻。不是由聯邦憲法法院來敦促,而是自主作出政治決策,才是上策。
作者:Jens Thurau 編譯:苗子
責編:雨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