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國會開議 《總統職務交接條例》朝野角力
2016年2月20日(德國之聲中文網)首度掌控國會的民進黨在立法院開議第一天提出《總統職務交接條例》草案,未遭國民黨阻擋,順利完成一讀,交付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草案除了明訂禁止高階文官調動、暫停爭議性政策、新政策與新預算等四大重點外,也規範"看守期間"不得簽訂國際條約和兩岸協議"。
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林德福表示,國民黨團不反對總統交接作法的規範,但問題是交接條例不要去抵觸憲法。立法院施政總質詢結束已是4月初,法案即使三讀通過也是下次政黨輪替才適用,國民黨支持周延審查,應該好好舉行公聽會加以研議。
國民黨團要求退回黨產相關法案
民進黨立委李俊俋認為,執政黨在大選前後異常調動安插人事,且國民黨團也曾於2008年提出總統職務交接條例修正草案,現在竟說《總統職務交接條例》違憲,其面對總統職務交接法制化之態度,令人匪夷所思。
另外,由民進黨立委提出的清理不當黨產等相關法案,國民黨團都要求退回,綠營也未動用人數優勢強渡關山,只有《政黨法》成功交付委員會。 林德福說,國民黨不反對討論政黨法,若真有不當黨產,歡迎民進黨提告,要沒收充公都可,且若修法應在《政黨法》草案設專章一並規畫,所有政黨適用才行。而提案的民進黨立委陳亭妃表示,條例內容非針對特定政黨,而是讓各政黨財產更公開透明,接受正當監督。
時代力量表現積極
新國會開議,除了民進黨強勢主導,被視為泛綠陣營的時代力量同樣表現積極,提出該黨版本的《總統副總統交接條例》草案,執行黨主席黃國昌指出,鑑於目前交接期過長,特別在草案中規範,交接期逾60日者,現任總統與候任總統經過商議,獲得全體立委3分之2同意後,得提前其卸任日期。
台灣總統大選投票日是2012年改為與立委選舉同日,在1月舉行,卻造成新總統5月20日才就職,空窗期過長。但如果把立委與總統選舉同時移到3月,就必須透過修憲,這又是一樁大工程。學界建議不如修法,將總統選舉投票日恢復原先慣例於3月中、下旬改選,如此既能避免政權交接空窗期過長,也避免交接條例可能出現憲政爭議。畢竟憲法明定總統任期4年,不該以法律限制總統職權,總統任期未結束,國家不能沒領導,但一個國家有兩個主導者也是怪象。
政權交接仍如期啟動
馬英九總統則表示,無論是四年前或八年前當選,都是跟民眾四年的約定、不能打折扣,要他提前辭職不是正常的憲政狀態。馬總統並說,既然他提議多數黨組閣未獲總統當選人蔡英文支持,行政部門就不能鬆懈,這也是他不建議使用"看守"的原因。因為看守內閣非憲政制度與慣例,未來三個月該做的一定要做,要留下民眾懷念的紀錄,才有再執政機會。
總統交接條例雖有爭議,政權交接仍必須啟動。總統府與民進黨政權交接小組周五舉行首次會商,達成三點共識,包括雙分盡快提出聯繫對口名單,以辦理交接;總統府、國安會交接依相關規定、雙方協調後辦理;行政院所提出《520交接作業實施要項》,請接任小組盡速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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