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修訂國安法 嚴懲中國間諜
2019年6月19日廣告
(德國之聲中文網)根據《國家安全法》修正案,協助北京發展間諜組織者,將被判處7年以上監禁和罰金一億台幣(相當於317萬美元)。此前的安全法,則對同類罪行判處5年以下監禁和罰金100萬台幣。
台灣總統府發言人張惇涵周三表示:"修正後的安全法將使我們的民主制度得到更有效的保護機制。"張惇涵表示,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今年1月2日宣佈要在"一國兩制"原則下實現同台灣的統一後,台灣捍衛其民主制度的使命就顯得更為重要。北京視台灣為分裂的一省。
上世紀九十年代,北京將歐洲殖民地香港和澳門收歸自己的保護傘下,並承諾港澳在過渡期內實行某種程度的自治。習近平也呼籲同台灣在"一個中國原則"下開展"民主對話"。"一個中國原則"是冷戰時期現實政治的產物,它允許台海兩岸各自解讀一個中國的涵義。
張惇涵還表示,今年5月通過的其他法律修正案,如國家安全訊息保護以及提升兩岸條約簽署門檻的相關法律,也是為了捍衛台灣的民主制度。
達揚/李魚 (德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