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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16日經濟奇跡以犧牲農民地權為代價
時值改革開放三十年後的今天,中國宏觀經濟發展中存在的城鄉失衡現象已經瀕臨矛盾激化點,嚴重威脅到和諧社會的長治久安。如何將七億農民拉進城市化和工業化進程的軌道,如何盤活農村土地資產、增強內需,從而突破中國經濟長期"外向依附"的瓶頸已經成為決策層亟待攻克的難題。據2007年公佈的一份調查數據,中國失地農民高達4000多萬人,且以年增300多萬人的趨勢飛速膨脹,正在發展成為一支新的貧困生力軍。尤其是從1988年開始,中國建立了土地有償使用制度,農民分享土地"農轉非"增值收益和資本化收益的權利被政府剝奪,房地產開發商勾結地方官吏強佔民田的現象異常突出,這也是90年代農村經濟凋敝和農民生活艱難的主要原因。與此同時,中國城市卻在上演開發區和特區經濟日新月異的"奇跡",這些"奇跡"正是以地方政府和強勢集團剝奪《憲法》所賦予的農民地權為代價。
曾經致信朱鎔基總理反映"農民真苦,農村真窮,農業真危險"的中國著名的三農問題專家李昌平認為,中央政府應該認真總結90年代以來在土地立法和政策上的教訓,"擴大農民地權一定要抓住兩個核心:一是要讓農民佔有更多地租增值,二是要讓土地成為農民的發展資本。抓不住這兩個核心的任何制度安排,無論是什麼'化'或是再延長承包權70年或是永佃制或是永包制或承包權物權化,都可能是假保護農民地權之名,行剝奪農民地權之實,是一種'制度性'欺騙農民、便利強勢階層剝奪農民地權的'技術性'手段。這種情況90年代以來頻頻發生,是一定要加以防範的!"
土地集體制還是私有制?
普遍認為,提高農民收入離不開擴大農民地權,但具體到"土地流轉"的方式問題上,"左"、"右"兩派展開了異常激烈的論戰。以李昌平、溫鐵軍、潘維、賀雪峰等為代表的"左派"學者主張在現有的法律框架內改良土地制度,堅持《憲法》規定的"土地農民集體所有制"不動搖。他們認為農民土地產權不可能像城市房產一樣"自由交易",而以中國目前的城市化工業化現狀,短期內不可能提供給幾億進城農民穩定的就業崗位,一旦土地大規模流轉,在現有社會保障尚不完善的情況下,可能形成大量失地流民,進而危及社會穩定。
以秦暉、黨國英、吳敬璉、厲以寧等為代表的"右派"學者則主張弱化集體權利,將土地權利逐步乃至最終完全交付到農民手中。其中,清華大學歷史系教授秦暉日前在《南方都市報》發表長文《十字路口的中國土地制度改革》,指出"土地私有制最大的好處是可以遏制官員圈地。"秦暉認為,在新時代,土地私有制是目前可以選擇的各種方案中相對比較好的一種方案,因為"在把地權交給農民之後,有權勢者不能想搶就搶了。我覺得當今中國農村最嚴重的就是這個問題。自從稅費制度改革之後,農村問題的核心就是土地問題。"
集體化,但不要被集體化
毋庸置疑,土地私有化的主張有利於資本下鄉以及農村生產要素的整合,對中國實現農業現代化、加速金融產業發展具有重大意義,但是這種"公司+農戶"的經營模式遭到了左派學者的痛斥。李昌平指出,"學界右派"的構想存在著致命的弱點。例如,《憲法》不支持土地私有化,《承包法》也只承認農戶承包權30年,如果不修改《憲法》和《承包法》,一步到位的私有化主張是行不通的。此外,在政府和社會強勢集團與民爭利的環境下,單個農民根本無力保護私有土地產權。"現實情況是法律和政府並不能有效保護農民私有土地產權,農民必須依靠'村民小組'、'經濟聯合社'等集體組織團結在一起。"
對於李昌平所講的集體化,秦暉基本持贊成態度,但前提是要有真正的集體。"要實現這一點,我覺得比土地私有制還要困難。"秦暉稱,中國的土地制度本來在上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就是這樣的:村官可以隨意賣地,但"被集體化"條件下的村官和村民的利益並不一致,這就導致很嚴重的問題,例如廣東的"達濠事件"。正是因為農民為了這種問題上訪的越來越多,政府後來才提出"地政垂直化管理"這個說法。現在再把它下放回來,那和90年代初的情況不是一樣嗎?因此,"問題的關鍵還是'被集體化'。如果'集體'本身就已經侵犯了農民的權利,你再給這個'集體'增加權力,那它對農民權利的損害不就更厲害了嗎?"秦暉提出,"農民要有'結社'權和'退社'權,在形成'集體'這個方面要有更多的進步。"
對此,左派學者譏笑說,這一"理想主義"的方案並不具有可操作性。如果強制推行或用非正當手段"和平演變",農村社會將演化為強勢集團和體制內極少數當權者聯合專制社會,"共產黨將會逐步失去農村和農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