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周發更正聲明,誰動了新年獻詞?
2013年1月18日(德國之聲中文網)"南周事件"漸趨平息之際, 1月17日《南方周末》最新一期刊載了署名"南方周末編輯部"的特別聲明,對早前引發"南周事件"的新年特刊詞中三處技術性錯誤予以更正,其中包括"2000年前的大禹治水"(大禹治水為中國著名的上古傳說,故事背景大約距今4000年前)、"眾志成誠"(應為眾志成城)、"南方周末第1057期"(應為1507期)三個事實性錯誤和錯誤。
該聲明特別強調:"報紙的錯誤永遠是白紙黑字式的,報紙編輯出版全鏈條的第一環,其規範流程永遠需要尊重與遵守,我們前所未有地認識到這一點。"但該聲明並未指出當時何人執筆以致發生這樣的"錯誤"?也未指出誰應該承擔責任?
該聲明也將淡出人們視野的"南周事件"再次推回公眾空間,多位網友認為這則聲明,雖然更正錯誤卻沒有對公眾致歉,言語中也顯示南周對"新年獻詞"事件激憤卻無力反抗,甚至有意含混將責任推給編輯部,因此網友繼續呼籲真相,質問廣東省委宣傳部長庹震在其中扮演了何種角色?新浪微博用戶"楊俊峰"表示:"意味深長,不過,'我們'指的是誰?"
回溯"南周事件":本月初,因南周新年獻詞出現多處關鍵性錯誤,並有傳聞稱獻詞遭廣東省委宣傳部長庹震大量篡改原內容而引發從南周內部記者開始、後逐漸發展至中國的媒體人層面再至公眾層面的抗議行動。至1月6日,南周微博發表聲明,指該事件與庹震無關,激怒南周員工,多位記者表示罷工;1月7日,中國官媒《環球時報》發表社論"南方周末'致讀者'實在令人深思",1月8日,宣傳部門要求各都市類報紙轉發該評論文章,再衍生出北京《新京報》抗旨、社長口頭請辭事件。媒體人北風曾指,此事件是近20年間新聞領域最大的公共事件,已經超越媒體人"要空間"的訴求,成為公眾向當局要求"言論自由和憲政民主"的公民運動。
據路透社1月9日報導,廣東省委書記胡春華親自介入,當局與《南方周末》編輯達成內部協議,現任主編黃燦辭職,不對宣佈罷工抗議的記者秋後算帳,對內容審查也恢復到此前的事後審查狀態,對庹震表示延後調離。1月10日,"南周事件"發生後的第一期《南方周末》正常出刊,南周對外保持沉默,未公示與官方達成協議內容。與此同時,當局切割處理,先後對幾十名參與抗議的公民"喝茶"問訊等,至目前,南周門前舉牌抗議的民眾張聖雨已失蹤11天。
"南周未掙脫體制內的管束"
參與"南周事件"的廣州作家野渡,在抗議現場被警方帶走並遭"脫衣"問訊。他向德國之聲表示透過這個聲明,在公眾心中答案是明了的,也許這正是南周透過這個聲明要傳達的真實意思:"盡在不言中,相信大家都看得懂的。"
他認為"南周事件"後,南周本身的媒體環境並未改變,在一份公眾不知曉的"達成協議"後面,南周再次選擇了"沒有力量"的抗爭方式,或者這個沒有指出責任人的聲明本身也是協議的一部分:"很明顯,他們還是在省委宣傳部的壓力下面,南周依然在體制內,他們也不可能把矛頭指向他的主管,公眾也不可能指望作為官方報紙的他們把這個事情公開出來,如果能夠公開出來,也就說明中國的新聞自由進步了,但現在這個體制下是不可能的。"
"別再把南周當作新聞自由尺度的風向標"
"南周事件"漸趨平息後,公眾表示期待南周公示真相,對此野渡認為南周確實有責任向公眾公示事件起因和始末,這不是要求其對聲援者履行道義責任,而是作為社會公器的責任。他認為南周內部人士可能會利用微博等其它非正式的途徑漸漸揭示真相。
《南方周末》於1984年創刊,創立之初到90年代中期,該報將目光擴大到輿論監督、法治精神、人文精神啟蒙等,也因此成為中國最具影響力的媒體之一,在中國媒體界一直有著風向標的價值和意義。早前德國之聲採訪知情媒體人士,他表示兩年前,廣東省委宣傳部副部長楊健兼職南方報業集團黨委書記,黨直接掌控報紙,報紙已經失去"靈魂價值",而在"南周事件"中南周主線上的焦點人物黃燦也為廣東省委宣傳部直接任命。
野渡認為這份 "不能說出誰動了我的新年獻詞"的聲明也告訴公眾"不要再賦予南周媒體自由抗爭的想像",爭取言論自由的真正力量來自民眾的抗爭行動:"經過那麼多年以後,南周在中國媒體的言論尺度和抗爭程度上已不是當年的南周,甚至遠遠比不上國內很多其它媒體,在南周事件中我們看到普通民眾在言論自由方面的行動,這才是值得關注的。"
作者:吳雨
責編:石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