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原市長受賄被判15年
2015年4月7日廣告
(德國之聲中文網)據德新社援引中國國家媒體報導,南京市原市長季建業受賄案周二已經宣判,法庭判處其15年有期徒刑。
《中國日報》援引主審此案的山東省煙台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報導稱,季建業在1999年到2012年之間收取賄賂總額達1132萬元人民幣,以作為幫助行賄人獲得建設項目或者是安排職務調動等的交換。
法院還透露,被告本人或直接、或通過親屬朋友,從七個單位和個人那裡收受賄賂。法院沒有進一步提供相關細節。季建業當庭表示認罪,接受法庭的依法審判。
2013年10月,季建業被紀委"雙規",成為江蘇省在中共大規模反腐運動中第一個落馬的省部級幹部。隨後,季建業的妻子、"幾名情婦"、一名司機還有不少房地產開發商在季建業落馬之後也紛紛被帶走接受調查。
季建業系江蘇張家港人,90年代在蘇州吳縣和崑山等地先後擔任縣處級職務,2001年至2009年先後擔任揚州市委副書記乃至書記。揚州是中共前總書記江澤民的故鄉。據"中國新聞網"報導,起訴書顯示,針對季建業的七項指控中,有六項涉及項目開發,設備供應,獲得土地使用權、拆遷、建設等。在季落馬之後,幾個"追隨"他作項目的地產商和承包商也被調查,其中包括江蘇首富朱興良。
2012年,中共總書記習近平發起了"蒼蠅老虎一起打"的大規模反腐運動,表示要堅決懲處中共高層和基層的大小貪官。而南京則成為十八大之後,市長和市委書記均落馬的省會城市。南京原市委書記楊衛澤於今年1月被紀委工作人員帶走接受調查。
上周五,中國媒體報導稱,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原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被正式起訴,罪名為受賄、濫用職權和洩露國家機密。周永康是中共1949年掌權以來因貪腐而受審的最高級別官員。